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4年05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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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一)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2024年3月20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3年10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79,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81元/股,最低价为40.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57,977.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6,715,4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28094”。

  (二)本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13,546万份,本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13,546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40C000121号),截至2024年4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13,417.49万元。

  本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收入、自筹资金或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涉及杠杆资金。本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本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15,46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36个月。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也可按本持股计划及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特殊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若本持股计划拟展期,将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

  三、本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持股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华先生的亲属杨建涛先生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薛华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其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除前述情况外,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本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除分红权、资产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本持股计划与其他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委员:杨华芳、侯华平、叶谋田,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

  四、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进行摊销,实际需要摊销的成本或费用,将根据本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并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持股计划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对考核期内公司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从本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考虑,本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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