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房稳办发〔2024〕1号),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近日,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大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联合发起“换新购”活动倡议。
“换新购”活动中,购房者确认改善需求,选定新建商品房房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房认购协议,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出售),明确意向买进和售出房源,同时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在一定周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推动二手房销售。鼓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参与“换新购”的购房者提供专属房源和专属服务方案。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以诚信为基础,根据协议约定和承诺,若二手房在协议期内成功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房购买手续;若二手房在协议期内未售出,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房意向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积极开展“换新购”活动,更好地发挥一二手房联动效应,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
责任编辑: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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