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06:4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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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4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巍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215,980.71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3,330,736.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7,535.1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609,361.00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5,299,873.9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门芳芳、王顺利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委员门芳芳回避表决。

  十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十三、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4楼VIP1会议厅(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四家子公司:咸阳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冠石”)、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南京合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时,公司可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时,公司可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 基本情况

  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内共同商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加快其融资速度并推动其业务发展。咸阳冠石、成都冠石、合邑电子、宁波冠石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控相关资信状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

  ● 交易工具: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金额: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严格把关,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的。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拟购入国外进口设备生产线等,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生产研发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逐渐扩大,可能涉及的外币币种有: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为规避当今国际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等风险,减小购入设备时的外汇结算等事项在财务操作层面的不确定性,降低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需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2.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 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

  4. 投资金额

  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5. 交易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6. 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进行单项审批并签署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调研、洽谈、评估等。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 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指引,准确记录、传递各类交易信息,规范操作流程,阻断违规操作。

  2. 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生品合约中约定的标的资产金额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 内审部应每年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4. 公司应优先使用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代替保证金操作金融衍生交易。如确实需要交易保证金的,财务部人员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按照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严格把关,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07.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051.3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项目在实际建设实施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对消费电子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进一步控制了产能建设进度,因此,公司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3月。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市场需求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实际情况,主动控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该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该项目实施期限再次延长12个月。

  本次延期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07.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051.32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制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 至0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sl@njkeysto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1日 下午 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制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巍

  总经理:门芳芳

  董事会秘书:王顺利

  财务总监:潘心月

  独立董事:刘汉明、江小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1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 至0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sl@njkeysto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顺利

  电话:025-85581133

  邮箱:wsl@njkeysto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215,980.71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3,330,736.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7,535.1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609,361.00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5,299,873.9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215,980.71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3,330,736.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7,535.15元。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5,299,873.9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显示产业已成为当今信息社会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国家产业政策的长期扶持,为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材料学、精细加工等领域的相关学科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显示技术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结合愈加紧密,推动显示产业快速向前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显示技术已进入发展快车道,进一步加强超高清显示面板创新,加快显示器件开发和量产,突破曲面、折叠、柔性等关键技术,加速推进柔性AMOLED量产,是我国显示技术发展的主攻方向。

  受益于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显示技术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空间不断扩展,行业将长期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利用资金把握上述行业机会。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在建项目顺利推进,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同时公司将努力实现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因素,严格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上市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按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提供便利。此外,中小股东可通过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司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七)上市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更好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89号”文《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4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100,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5,232,57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67,927.7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9日“XYZH/2021BJAA12048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969,741.62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1,787,030.3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969,741.62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17,288.7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31,373,378.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由于银行内部制度要求,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苜蓿园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由于银行内部制度要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181.73万元,实际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9,178.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930.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12048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2023年9月,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止报告出具日,国投证券收益凭证-安财富专享204号(中证500凸式)产品已全额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BJAA21F000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冠石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冠石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冠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冠石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冠石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本保荐机构对冠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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