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30日 06:4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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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3号楼L28-04单元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4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3号楼L28-04单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明海、彭齐健

  电话号码:(0755)26913931、(0755)86531031

  传真号码:(0755)26918767

  电子邮箱:kaiser@vip.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

  邮政编码:518000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一)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的格式附后。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9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5,投票简称:凯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股份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表意见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出席会议股东应当须在2024年5月21日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4-01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04 月 29 日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142,920,634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0,399,994.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5,969.63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71,00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4,031.7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003.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3,035.3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968.3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36.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968.03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59,968.0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614.96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8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韩江支行(报告期内已销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广州银行汕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专户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16.49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547.6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60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19万元)。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释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产游戏项目在 2023 年度实现的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4-02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48.3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4.28%,主要系2023年4季度以来新上线游戏的收入贡献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75.20%,主要系为新上线投入的渠道成本及制作费摊销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2.63%,主要系研发人员在公司在研项目与上线项目间进行工作调整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3.36%,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及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504.84%%,主要系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64.09%,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9.54%,主要系支付的游戏渠道成本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6.01%,主要系支付的游戏定制费用、版权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94.54%,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的支出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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