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胡锦生先生、沈伟艺先生、徐钢先生、毛美英女士、章晓科先生、胡吉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在审议相关议案后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向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等应由公司董事会出面解决的与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等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均委托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全权处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 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额度内,行使对外投资、收购等审批权限,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其中单笔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年内有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追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追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实施包括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员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方卫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向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等应由公司董事会出面解决的与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等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均委托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全权处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追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追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实施包括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经营计划,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需求,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融资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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