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26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2.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2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阳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荔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素红,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经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长7%。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遴选审计机构。经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审计费用、质量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招标中综合得分最高,因此,公司拟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时在过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和独立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就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审核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了解了2023年审计工作的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能够继续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550 公司简称:瑞联新材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7,206,057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515,927股后的总股数为133,690,13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160,558.50元(含税),合计转增40,107,039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业务内容涵盖显示材料、医药产品、电子化学品等新材料。其中显示材料产品根据终端产品显示特性的不同分为OLED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产品包括创新药中间体和原料药(销售许可办理中,尚未形成销售),电子化学品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光刻胶单体、TFT平坦层光刻胶、膜材料单体和聚酰亚胺单体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公司从上游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根据客户提供的各类材料结构式及技术指标要求,公司针对性研发合成路线及纯化工艺,定制生产以销售给下游客户获得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基础化工原料和各类定制初级中间体。公司建立了以《原材料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大宗物料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产供销存货管控办法》等多项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采购体系,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合规采购,对主要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认证机制:采购部对潜在新供方进行前期调查,对其生产规模、信用情况及体系建设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新供方送样进行小试样品评价,测试合格后,评价部门出具评价报告,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考察供应商、出具考察报告;公司根据报告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期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司采用“以产定购与合理备库”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根据订单需求、备货需求及原材料市场变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采购部根据公司质量标准的要求,结合供应商库存、产品品质等情况,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经过询价、比价、议价等流程,采购完成后执行检测、入库、报账、付款等工作。
3.生产模式
公司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预计需求量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合理库存”为辅的生产模式,在确认客户订单后,由经营计划部编制生产任务书并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安排采购部进行原材料采购,与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工艺和原材料到货时间共同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承接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并在完成产品生产后向质检部门送样检测,送样质检合格后办理入库供营销部提货。在生产方面,公司以自产为主,辅以外协加工以缓解自有产能不足时的压力,保障产品的正常市场供应。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按照终端生产企业特定技术指标要求生产的定制产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给下游客户。根据部分日韩地区终端生产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通过其指定的代理采购商进行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其终端产品应用领域和业务类型,分别属于显示行业、医药CDMO行业和电子信息行业。
(1)显示行业
2022年下半年起,在经济下行、终端需求低迷、前期供给端新产能集中释放等多重因素下,显示产业链上下游遭受严重打击,面板行业供需失衡,面板价格大幅下跌。2023年终端消费电子需求虽有所恢复,但面板价格的博弈仍在持续,作为显示产业链中具有主导地位的面板厂商为保持面板价格稳定,一方面优先消化库存,另一方面仍严控稼动率,以销定产,产业链上游材料需求恢复不及预期。根据Omdia数据,2023年全球显示面板的出货面积为2.4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0%,市场规模约为1,179亿美元,同比下降3.9%。
虽然2022年开始显示面板整体的出货面积和市场规模逐年下滑,但作为目前市场上最为活跃、期待度最高的显示技术,OLED显示技术的终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在折叠屏手机、车载、AR/VR、平板电脑、游戏平台等高端、新兴市场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升。根据Omdia数据,2023年,AMOLED面板的出货面积约1,308万平方米,占全球显示面板出货面积约为5.3%,市场规模约为423.50亿美元,占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约为35.9%,预计到2024年,AMOLED面板的出货面积将增长至1,676万平方米,市场规模达到487.40亿美元。在大尺寸领域,OLED面板主要应用于中高端电视,虽然OLED电视的出货量近5年来整体增长显著,但由于价格较高,在消费低迷时期更易受到影响,洛图科技(RUNTO)数据显示2023年OLED电视出货量近5年来首次出现大幅下降,仅出货548万台,同比下降20.6%;在中型尺寸领域,OLED面板的渗透率也在不断提升,Omdia显示,2023年中尺寸面板(车载、桌面显示和移动PC端)的出货面积同比增长22.4%,预计2024年较2023年将进一步增长91.8%,一方面作为电子产品引领者的苹果在其iPad上采用OLED屏幕将带动其他电子厂商在平板电脑上对OLED面板的应用;另一方面,车载领域,OLED在新能源及高端品牌市场不断取得突破进展,根据群智咨询最新测算,预计2023年全球OLED车载显示面板出货量达到120万片,同比增长1.1倍。在小尺寸领域,OLED在中高端手机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同时向低端市场加速渗透,市场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市场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6.9亿片,同比增长16.1%,AMOLED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渗透率首次超过50%。其中可折叠OLED面板贡献颇大,预计到2027年可折叠OLED面板将增至9,000万片,是2022年出货量1,900万片的五倍。
面对多元应用领域渗透和消费电子厂商对高品质屏幕的需求,下游面板企业和上游材料企业共同努力以改善OLED存在的发光材料寿命和发光效率的短板,材料厂商竞相布局、迭代氘代材料并将氘代材料的使用从蓝光材料扩展到绿光和红光材料中,面板厂商则通过叠层技术增加材料用量;为提高切割效率、降低OLED面板的价格,京东方等国内面板厂商开始投资建设8.6代大尺寸AMOLED生产线加速OLED产业的国产化,这些技术升级和产业创新将逐步补上OLED“短板”,使得“长板”更加突出。
在本次行业下行周期中,相较于OLED,液晶显示整体受影响更为严重,面板价格波动较大,终端消费领域在2023年二、三季度有所反弹,但电视、IT等核心应用领域的需求较2022年仍有所下降,面板厂商对生产持谨慎态度,严格控制产能利用率,向上缩减采购,向下缩减供给,将面板价格维持至获利水平。据Omdia数据,TFT-LCD面板的市场规模已经连续2年下降,2023年,TFT-LCD面板的出货面积约23,459万平方米,占全球显示面板出货面积约为94.5%,市场规模约为744亿美元,占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约为63.1%,其中大尺寸液晶电视面板出货总量进一步下降至2.36亿片,同比降幅达10%;全球LTPS-LCD车载显示面板出货量增长至约5,870万片,同比增长66%。
虽然OLED、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相继出现并不断发展,但液晶显示作为技术最成熟、最核心、市场占有率最高的显示技术在短期内地位依然稳固,预计到2028年TFT-LCD面板占全球显示面板出货面积仍超过90%,市场规模占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超过50%,成熟液晶市场的未来增长空间已相对有限,新技术和新产品较少,行业毛利率较为稳定,未来行业恢复和增长将主要依赖于大尺寸趋势的深化和液晶显示在车载等领域的应用。
(2)医药CDMO行业
CDMO企业主要是为医药生产企业的产品特别是创新产品提供工艺开发以及制备、工艺优化、注册和验证批生产以及商业化定制研发生产服务的机构。CDMO企业将自有工艺研发能力与规模生产能力深度结合,通过临床试生产、商业化生产的供应模式深度对接客户的研发、采购、生产等整个供应链体系,可以为客户提供药品生产所需要的工艺流程研发及优化、配方开发及试生产服务,并在上述研发等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从公斤级到吨级的生产服务。
CDMO行业赛道宽广,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长和创新药企业研发投入促进CDMO行业持续扩容,且以化学药CDMO为主,市场集中度低、高度碎片化。根据Evaluate Pharma的预测,2023年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约15,561亿美元,预计2030年达到21,059亿美元,全球医药研发支出约2,110亿美元,预计2026年将增长至2,325亿美元。同时,医药研发企业面临疾病日益复杂、政策监管持续升级,新药研发成本上升、研发成功率下降的局面,进一步促进了以平衡研发成本、研发效率和研发投入回报率为目的医药外包需求的提升,并逐渐从医药中间体的CDMO向API和制剂的CDMO发展,根据Frost&Sullivan的相关数据,全球医药CDMO市场在2022年至2025年间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预计全球化学药CDMO市场规模在2025年将达到784亿美元。随着我国CDMO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全球医药外包产业链从欧美向中国转移,加之我国MAH制度确立了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激发了国内科研机构和小型药企的创新活力,中国CDMO市场规模增速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在全球CDMO行业的市占率逐年提升,中国医药研发服务公司提供的全球外包服务的市场(不包括大分子CDMO)规模将由2022年的1,312亿元增长到2026年的3,368亿元,年平均增幅约26.6%。
(3)电子材料行业
公司电子化学品板块的主要产品对应的终端应用行业即电子材料行业市场细分程度较高,技术发展和行业状况差异明显,核心产品的直接下游主要为半导体光刻胶领域和显示面板用光刻胶领域,行业情况如下:
作为全球科技竞争和产业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工智能、5G、工业电子等新兴市场的不断发展,全球半导体、半导体材料和半导体光刻胶的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据SEMI数据显示,预计2023年全球半导体光刻胶市场规模达25.5亿美元,光刻胶作为半导体行业的关键材料之一,技术壁垒较高且对电子元器件、部件的功能和稳定性影响大,高分辨率的KrF光刻胶、ArF光刻胶和EUV光刻胶的核心技术基本被日本和美国企业所垄断,加之近年来美国对华半导体管制不断升级,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均积极支持本土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我国半导体光刻胶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
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极大推动了终端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长,全球进入屏时代,电子设备的平均尺寸和全球显示面板的出货面积不断提高,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显示面板供应市场和消费市场,对面板用光刻胶等上游材料的需求也持续增长,但我国光刻胶的自主生产主要集中在PCB光刻胶、TN/STN-LCD光刻胶等领域,对TFT-LCD等面板用高端光刻胶产品仍以进口为主,面板用光刻胶市场空间广阔、国产化替代需求迫切。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显示材料行业
公司处于显示行业的上游,公司生产的OLED材料和液晶材料是OLED面板和液晶面板的上游关键组件,作为国内较早研发生产OLED材料和液晶材料的企业,公司的OLED升华前材料和单体液晶制备技术已达到全球先进水平。
公司于2001年开始OLED材料的研发,生产的OLED材料以OLED升华前材料为主,客户群已基本实现对国际领先的OLED终端材料企业的全覆盖,公司生产的OLED升华前材料已实现对发光层材料、通用层材料等主要OLED终端材料的全覆盖。目前,OLED材料的“氘代化”是OLED当下的发展趋势,各大终端材料厂商加大对氘代OLED材料的研究开发,公司与下游材料厂商深度合作,是国内最早开始规模化生产前端氘代发光材料的企业,已能够规模化量产红绿蓝全系列氘代发光材料。
公司研发生产液晶材料已有20余年,生产的液晶材料以单体液晶为主,公司与全球知名企业多年的合作积累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研发、中试、生产、质检体系,客户群从最早的单一客户JNC到如今与全球知名的混晶厂商均建立了正式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客户覆盖全球六大混晶厂商Merck、JNC、DIC、江苏和成、诚志永华和八亿时空。
(2)医药CDMO行业
公司凭借在显示材料领域积累的化学合成、纯化、痕量分析等技术经验,将技术应用延伸至医药领域,成功拓展了医药CDMO业务。公司医药CDMO业务包括创新药中间体CDMO和原料药CDMO,目前公司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产品主要为小分子化学药中间体,且以创新药中间体为主。公司属于医药CDMO行业的后进者,相较于国内小分子CDMO的龙头企业,公司的医药中间体业务规模较小,医药研发水平和医药管线数量仍有较大差距,但是从具体医药产品来看,公司的医药产品对应的终端药物多为创新药,主力产品的客户系全球知名药企且对客户的供应处于独供或一供的地位,与客户合作紧密,黏度较高,公司医药业务未来发展潜力较大。为推进公司“中间体+原料药”一体化的CMO/CDMO战略,公司于2021年开始建设瑞联制药原料药项目,2022年下半年原料药项目一期车间交付,部分原料药产品随即开始进行中试及工艺验证。目前公司共有9个在研的原料药及药用辅料产品,其中一个原料药产品的上市许可申请正在进行中,目前该产品的国内注册检验、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GMP符合性检查已完成,待取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后即可在国内销售;其他原料药项目分别处于稳定性考察、工艺验证、中试放大等研发阶段,正按进度计划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3)电子材料行业
基于与全球顶尖客户长期合作积累的合成纯化经验、金属离子的分析检测和去除能力、中试量产优势以及在日本市场的良好口碑,公司从2015年开始研发半导体光刻胶单体和膜材料中间体等光刻胶材料,以高端光刻胶材料为重点方向,并以实现国产化替代为重要目标。虽然公司电子材料业务时间较短,但近年来储备产品数量、形成销售的产品数量和客户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类别涵盖半导体光刻胶单体及树脂、TFT平坦层光刻胶、封装胶材料、膜材料单体、聚酰亚胺单体、光敏剂等。公司虽已研发出多款光刻胶材料,但由于光刻胶市场进入壁垒较高,客户验证周期长,目前光刻胶产品的销售收入整体规模较小,但公司研发的光刻胶材料附加值高,下游行业市场前景广阔,随着未来公司相关产品测试通过及规模化量产,公司光刻胶等新材料业务将能够有显著提升并在特定产品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不适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120,816.27万元,同比下降1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18.13万元,同比下降45.57%,扣非后净利润11,668.35万元,同比下降48.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20]1582号”,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75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3.72元,截至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9,57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4,403.59万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人民币186,115.86万元(已扣除承销费13,462.74万元),再扣除审计、律师等其他相关费用人民币1,712.2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4,403.59万元。
注2:该账户为发行后新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银行账户。
注3:鉴于公司存放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丰西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3011580000111821)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或已按照募投项目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且后续无其他用途。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放在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沣惠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701012700663079、账号:8111701013800663064)中用于“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仅结余少量利息,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无其他用途,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专户结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注4:2023年11月13日,本公司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新街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2023-073)。
注5: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放在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701011900571379、账号:8111701013700574524)中用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仅结余少量利息,后续无其他用途,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专户结息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1、建设规模的调整
为更好地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以实现更大的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拟将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中的313东车间用于开展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其中,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在313东车间已经投入的建设费用658万元,将由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至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仍用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上述313东车间的建设调整,不会对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产能等内容产生影响。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中的313车间东半部分用于开展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投资总额和实施期限的调整
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水平以应对公司客户不断提升的标准和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对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车间和产线的设计进行了相应升级调整,增加了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购置,致使设备购置费用增加;车间设计方案调整致工程量增加,加之施工过程中受宏观环境及整体经济政治环境影响,原材料、人工成本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导致安装工程费用相应上升。基于上述原因,为顺利推进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实现车间的尽早投产,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6,331.67万元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待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全额(含结余利息)使用后,再以自有资金投入),增加后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36,331.9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28,697.00万元。
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08、309、314、313 西车间的工艺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公用工程。截至2022年8月15日,该项目的辅助工程和服务设施已建设完成,308和313西车间已投入使用,314车间已完成钢结构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2022年10月份交付使用。309车间由于车间及产线设计专业化程度提高,导致项目设计和建设周期延长;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导致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延缓,直接影响了该车间的工程施工进度,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作,预计2023年3月份交付。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一季度。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331.67万元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增加后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36,331.95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
1、实施期限的调整
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国内各地执行严格的防控政策,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液晶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液晶项目产品标准提高,同时为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的自动化程度,对应项目设计和建设周期延长,导致此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根据液晶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考量,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液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第三季度。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液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实施期限的第二次调整
随着OLED等新一代显示技术的蓬勃发展,液晶显示行业迈入成熟稳定发展阶段,行业增速趋于平稳。液晶项目主要以生产高端单体液晶为主,2022年下半年以来,受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的影响,液晶面板的市场需求有所放缓,对上游液晶材料的需求相应下降,虽然目前经济形势和下游市场需求有所回暖,但从短期恢复节奏和恢复程度看,瑞联新材预计现有产能在合理规划后基本可覆盖近1-2年的液晶业务体量;加之液晶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当前项目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放缓液晶项目的建设进度,将液晶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第四季度。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液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投资总额调整
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规模及设计方案系根据前期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做出的,由于项目建设期内大宗物资、核心设备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该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增加;同时为优化公司相关产品质量及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公司调整了部分设备的投资计划,增加购买自动化相关设备,致使设备购置费相应增加;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出现延迟复工、招工难等问题,导致人工成本费用增加,相应增加了建筑工程费用及安装工程费用。为满足新能源项目建设需求并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实现新能源项目生产车间尽快投产,公司调整了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总额。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504万元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投资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科研检测中心项目
实施期限的调整
科研检测中心项目拟通过配备先进的科研质检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显示材料、医药产品、电子化学品等专用材料的研发实验、分析检测及工艺优化能力。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受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低迷及面板行业景气度回落影响,短期内,显示材料尤其是液晶显示材料的需求逐渐由存量增长转为下滑,公司预计部分楼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合公司现有的实验质检楼将能够满足近1-2年的产品研发和检测需求;加之项目建成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及研发设备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当前项目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经审慎研究,瑞联新材拟根据市场恢复情况结合业务发展规划与布局,放缓部分楼层的装修和设备购置等项目内容的进度,将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第四季度。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科研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与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一方面公司通过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论证、设计和优化方案,减少了投资支出。另一方面公司缩短了系统调试运行时间,减少了试运行期间的运行费用及其他费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及先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9.9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311.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置换一般账户支付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16.5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本公司“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为承担单位自产高浓高盐废水、废溶剂的资源处理,该项目为公司内部资源焚烧处理的技改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累计实现的效益-2,492.15万元,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主要原因为目前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偏弱,电解液及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价格较去年大幅下降,新能源材料项目暂未产生销售。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1,00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8,659.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727.3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84,403.59万元的26.39%。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工,尚未使用的节余资金将用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完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底注销,节余的少量利息1,825.9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原料药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为公司内部资源焚烧处理的技改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涉及项目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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