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05:5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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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237,713.24元,提取盈余公积1,523,771.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5,140,301.56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股利30,300,635.00元,经决算,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553,608.48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3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为回报全体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鉴于公司前期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22,329,340股扣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377,429.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45,836,573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8,165,913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4,377,429.9元,占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8.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分别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享受任何额外津贴。其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暨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拟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4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0元,共计募集资金46,25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94.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58.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00.6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75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1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2020年10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2020年10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2020年10月2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账号:120909509010888)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存放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账号:82010078801400004501)用于“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后续实施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实施。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是由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该项目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0,399.12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359,252.9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359,252.9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公司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979,776.63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79,476.33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6,359,252.9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为6,359,252.96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71%,并将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22,329,340股扣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若羽臣是一家面向全球的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公司,以“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链接每个中国消费者”为使命,致力于通过全链路、全渠道的数字化能力,赋能品牌业务的全生命周期增长。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品牌管理、自有品牌及代运营业务,从全局视角出发,以前瞻性的品牌战略发展为核心,全链路赋能品牌成长,涵盖品牌定位、产品设计、精准数据洞察、营销推广策略、全渠道销售布局以及精细化用户运营在内的体系化管理。

  1、品牌管理业务

  依托公司多年的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经验,以及对多品类生意增长模型的深度理解,公司积极引进优质的消费品品牌及产品,全权负责品牌方在合作区域内的销售运营及营销推广,并拥有该区域的销售定价权和客户资源。

  销售端,从商品采购、库存管理、渠道分销到销售给消费者,深度打磨供应链管理体系。营销端,根据品牌方的整体战略以及区域市场特点,策划营销推广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销售。根据不同合作模式分为总代、经营权买断以及合资品牌三种类型。

  ①总代业务:在特定区域和一段时间内享有品牌的专营权,如强生旗下艾惟诺、拜耳旗下康王、Floradapt及Grass&co等品牌。

  盈利模式:公司在取得合作品牌方授权后,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方进行采购,再通过线上及线下多渠道布局,进行推广销售,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

  ②经营权买断:收购合作品牌在中国的经营权和商标使用权,拥有合作品牌在国内市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权。

  盈利模式: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方进行采购,再通过线上及线下多渠道布局,进行推广销售,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

  ③合资品牌:整合公司与合作品牌双方的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资源,共同生产和销售产品,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同时,以合资的方式可以实现采购渠道共享、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成本等方式提高运营效率,从而获取更高利润。

  2、自有品牌业务

  自有品牌业务主要包括“绽家”“悦境安漫”等品牌。是公司十余年品牌管理经验沉淀出的成功实操案例,在品牌孵化及全链路运营管理上已建立起一套完整且成熟的体系,且拥有强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的资源整合能力,全面掌控品牌价值链发展,从产品设计到研发、生产制造、营销推广及销售运营,快速高效地应对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作为一家根植于快消品市场及数字经济时代中的品牌管理公司,若羽臣对中国消费市场有着深刻且全面的理解。随着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市场多元化需求凸显,以新中产为代表的人群细分需求仍未被充分满足。根据第一财经“2023消费趋势观察”数据统计,新中产阶级群体人数已经超过2亿,这部分人群追求精致生活,关注产品成分和功效,重视情绪价值,购物注重品质,更在意购物体验,是消费理念从“有”向“优”升级的代表人群。

  绽家于2020年末正式在中国市场上线销售,提出“专衣专护”理念,在产品开发上,绽家基于科学环保的产品技术理念,结合前沿科技和新西兰天然植萃复配而成的精致衣物保养配方,根据不同织物的毛纤维特性,为衣物研制针对性的洗护产品,将生物科技力量注入日常清洁用品之中,重塑衣物护理和家庭清洁体验新高度。

  生产方面,绽家以自研的独特配方,在全球范围内甄选优质原料商进行合作,并委托国内顶尖工厂代加工,精心打造出如内衣洗液、香氛衣物喷雾、香氛洗衣凝珠等一系列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高端家清明星产品,引领行业的细分发展趋势。

  在营销推广上,绽家积极携手行业头部主播和意见领袖,针对多元化的社交平台定制差异化内容营销场景,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充分撬动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坚持与年轻消费者保持紧密互动,通过与医学专家、国际顶奢级艺术大师等优质IP跨界合作,打破传统的营销边界,以产品口碑带动UGC内容生产,大幅度增强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好感度,让“不止清洁,更是生活美学”的生活方式全面传递,力求在提供卓越家庭清洁解决方案的同时,赋予用户独特的品牌人文关怀和生活哲学,塑造出更具温度和质感的品牌形象。

  目前,绽家已构建起完整的线上线下零售体系及品牌营销矩阵,线上全面覆盖天猫、京东、抖音、小红书以及有赞等超20个电商平台,线下强势入驻山姆会员店、盒马等优质线下销售渠道。

  “悦境安漫”于2022年8月上线,以“自然艺术,全球寻香”为理念,致力于将自然与建筑的气韵融入每一款产品。品牌从每一个细节入手,通过深挖用户情绪价值,诠释每一款产品所蕴含的独特文化内涵,营造生活的仪式感。“悦境安漫”在产品的研发和设计上精益求精,深刻洞察用户的核心需求,并勇于创新,上线不到一年时间,已成为香氛赛道的新“黑马”。千窗之城、夜半花鸣、大象女王香氛夜灯等多款产品在天猫年度大促中屡受消费者的青睐,成为高端轻奢礼品的首选。

  盈利模式:主要来自于产品DTC销售和分销利润。前者为品牌通过官方线上商城(例如天猫旗舰店)等不同生态平台官方店铺,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从中获取产品零售差价作为利润。后者是通过与第三方零售商、分销商、代理商等渠道销售产品,品牌通常按照一定折扣批发给这些渠道,渠道商再以建议零售价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品牌由此获得批发利润。

  3、代运营业务

  代运营业务包括:店铺代运营、渠道分销及品牌策划

  ①代运营: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运营品牌旗舰店,对于部分品牌,公司基于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在特定电商平台运营专营店铺,公司提供品牌定位、店铺运营、整合营销、数据挖掘、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盈利模式:店铺代运营业务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分为零售模式和服务费模式。零售模式下,公司先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后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面向终端消费者进行货品销售,盈利来源体现为货品的购销差价;服务费模式下,公司一般不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主要根据客户的不同服务需求向其收取运营服务费,服务费一般采取固定服务费、提点服务费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②渠道分销:公司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商品后销售至分销商,由分销商对外销售。分销商一般包括京东自营、唯品会、天猫超市等电商平台和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的线上分销商。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客户,公司可根据其需求提供不同程度的运营支持服务,包括品牌定位、流量运营、整合营销、数据洞察等,但仓储物流仍由电商平台负责;对于其他分销商,公司仅向其销售商品,无需提供运营支持服务。

  盈利模式:公司先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再销售至分销商,盈利来源为货品的购销差价。

  ③品牌策划:公司基于品牌方的营销需求,以提升品牌热度为目标而提供数字营销服务,以塑造品牌形象、推动品牌传播为目标,联动电商平台为品牌进行销售引流。

  盈利模式:客户就公司提供的品牌策划服务方案支付服务费。

  (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在全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依然保持了稳健的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5万亿,比上年增长7.2%。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41.86万亿,比上年增长5.8%,2023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百货店、便利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8%、7.5%、4.9%、4.5%,超市零售额比上年下降0.4%。全国网上零售额15.43万亿,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2万亿,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等快消商品分别增长11.2%、10.8%、7.1%。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重心从以增量为主转为增量与存量并重的阶段,加速新发展模式探索。基于货架式购物模式的传统电商平台在用户规模、GMV等方面面临着增长放缓的压力,基于内容驱动购物需求的社交内容平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网购用户消费心态趋于理性,对于电商平台全过程服务以及商品质价比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品牌管理公司间的竞争加剧,如何透过严格的产品选择、差异化的渠道布局及精准的场景营销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品牌管理公司共同努力的方向。

  电子商务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配套法规也在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垄断法》等一系列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完善,数据安全、不正当竞争、平台管理、直播电商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持续强化,各领域标准制定渐次展开。监管部门加强新技术应用的规范和监管,建立健全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各类电商平台也积极更新完善平台规则,推出管理规范、负面清单、处罚规则等细则,促进各方合规经营,共同驱动电商行业向高效、有序、理性方向发展。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全球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公司,业务半径已遍及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质量地为宝洁、拜耳、强生、赛诺菲等超百个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及品牌提供了数字化服务,成为全球众多消费品品牌生意增长的紧密合作伙伴。目前若羽臣已在大健康、美妆个护、母婴、食品饮料等多个领域建立起头部竞争优势,以“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链接每个中国消费者”为使命,致力于通过全链路、全渠道的数字化能力,赋能品牌业务的全生命周期增长。

  凭借卓越的品牌数字化管理能力,公司获得了多方殊荣和肯定。报告期内,政府方面,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上海放心消费企业等多项荣誉;平台方面,公司获得天猫国际紫星服务商、天猫首届AIGC数藏创作奖、阿里妈妈全域六星生态伙伴、巨量引擎2022年度入海电商新势力大奖等多个奖项;行业方面,公司获得金瞳奖、金投赏、2023CIBE颜值经济品牌运营官、第三届毕马威中国消费50企业榜单等多个殊荣。自有品牌“绽家”自2020年正式上线以来,实现了连续高速增长,多款产品长期领跑天猫等细分品类市场排名,凭借对市场细分需求的深刻洞察和产品极致打磨,连续荣获“金麦品质奖”及“金麦品质Pro大奖”双奖以及天猫、抖音等多个生态平台的荣誉认可,成为新消费领域的“黑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持有已回购的公司股份余额共计1,48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属于公司股东性质,未列入前十大无限售持有人名册排名。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鉴于股东“珠海厚钰凯盛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及“龙在平”未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法获取该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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