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 号)。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秉持稳经营、建队伍、促转型的思想,积极开展公司产业转型战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主营业务:公司深耕物业管理与房屋租赁业,借助主要经营地华强北的地理位置与商业优势,公司业务得以稳定开展,为公司获取稳定的现金流;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汽车经销业务,现已稳定经营;公司积极拓展大健康业务。
2、管理方面:公司从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与实施。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职能,统筹资金来源,审核控制好各项开支,提高资金利用率,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工作的完善;后勤管理方面,通过优化管理流程,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断完善用工制度,改善劳动关系,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凝聚力,完善了考勤、员工档案及劳动纪律管理并多渠道招聘公司发展所需人才;在重大诉讼的应对上,股东方、管理层等各方群策群力,力求将公司的损失降低至最小。
3、资本运作:公司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恢复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促进公司战略转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号),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61,112.00元,营业收入为:216,387,969.4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5,759,995.83 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不存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7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0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初534号,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公司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2022年1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2022年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已按要求完成董事会改选且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北京泓钧与公司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汉富控股经北京仲裁委仲裁调解:汉富控股需向北京泓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59亿元。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决定先行支付公司8,000万元,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8,000万元款项。2023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仲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鉴于北京泓钧与全新好及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共同达成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22)京仲调字第0294号,北京泓钧考虑司法执行时间较长,基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为确保全新好利益,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汉富控股先行垫付全新好人民币1,000万元整。2023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仲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汉富控股先行垫付全新好人民币500万元整。截止本报告,前述1.59亿元补偿款公司已合计收到9,500万元,剩余款项能否收到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因2014年10月练卫飞与谢楚安借贷纠纷,练卫飞违规造成全新好担保,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2021)粤03执2448号、(2021)粤03执2450号)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执行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练卫飞的财产(以人民币94,140,752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2021年5月27日,该案被执行人之一的练卫飞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2024年03月0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特970、980号。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核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同意对(2019)深国仲裁3032、3033号仲裁案件进行重新仲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终结撤销程序,申请费由申请人练卫飞负担。在上述仲裁案件中,案件撤销裁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2023年底公司财务已计提预计负债 11,856.05万元,案件后续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需根据案件具体进展判断,仍存在不确定性,(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3033 号案件撤销裁定后,重新仲裁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9)深国仲裁3032号、3033号仲裁案中所涉及的付款人夏琴、张嘉豪与练卫飞系委托关系,夏琴、张嘉豪接受练卫飞的委托代为向杨锐贞、谢锦湃账户付款三笔共计1,752.5万元。现夏琴、张嘉豪协助练卫飞已起诉收款人杨锐贞、谢锦湃(仲裁案申请人谢楚安直系亲属)不当得利。其中张嘉豪诉杨锐贞不当得利(2022)粤0304民初10955号(目前该案件法院一审已判决杨锐贞返还张嘉豪440万元并支付利息,二审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81号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目前该案已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0304执30279号之一裁定: 变更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粤0304执30279 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目前前述可执行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财务暂不做处理。
5.2023年8月31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投资”)收到股东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盈余分配纠纷的起诉状,起诉事由如下:
原告为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10%的股东,被告一为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90%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止2007年12月31日盈余分配款本金2143606. 38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1665508. 92元(以本金2143606. 38元为基数,自2008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共计为1325911. 06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22日为339597. 86元,前述利息合计1665508. 92元;最终以实际全部付清之日止计算的为准);二、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赔偿维权费开支损失240000元(包括律师费、 担保费等维权费用);三、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就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请求判决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上述诉讼请求第一项至第二项标的合计金额为:4049115.30元。
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目前在开展先行调解阶段,公司需承担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尚未有明确的结果,因案件尚未判决相关利息财务暂未作处理。
6.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应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子公司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向盐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32,289,527.78元),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深圳)有限公司前期向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63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2,667,720.00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前述担保事项正常履行中。
7.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披露:公司于1993年设立深圳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称)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在1996年向当地工商银行哈尔滨市田地支行借款100万元,后因哈尔滨分公司经营不善解散,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月11月29日做出哈工商企处字第00003号处罚决定书,吊销哈尔滨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银行哈尔滨市田地支行为收回借款及利息起诉哈尔滨分公司连带起诉公司,经审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日出具(2002)黑商终字第207号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以哈尔滨分公司财产中清偿债务100万元及利息。哈尔滨分公司为公司聘用当地人员经营管理,后因经营不善解散,前述法院判决后公司尝试对分公司清算,但因始终未能取得账册而无法完成清算。2003年法院查封公司房产,因公司提起执行异议,哈尔滨中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房产的查封。后来该债权已转让至自然人于蕴潇。于蕴潇申请恢复对公司的执行,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3)黑01执恢130号并据此将公司列为失信人并限制消费。公司就(2002)黑商终字第207号案件判决恢复执行向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裁定撤销(2023)黑01执恢130号执行裁定,并不予执行(2002)黑高商终字207号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诉讼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黑01执异1184号,法院裁定:撤销(2023)黑01执恢130号之一、之二执行裁定书;驳回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异议请求。
2024年3月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文件,于蕴潇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应当偿还原告100万元借款及利息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4月,公司收到法院通知,原告于蕴潇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已同意撤诉。
8.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20万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法院公告拍卖暂缓,截止本年度报告暂无进展。
9.2020年11月公司收到汉富控股邮件送达的《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汉富控股未经合规程序取消其前期所作公开承诺,深圳证监局已责令其整改,目前尚未收到汉富控股相关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10.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6月16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9月15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所有的公司股票2,02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履行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国铭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陈伟彬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期间任职的独立董事卞欢、李媛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69,277.16元,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为-320,047,904.61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对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子公司2024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30万元(该额度主要为前期签订并执行中的担保到期后循环使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各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规定,公司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 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广泛吸纳优秀管理人才,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关联交易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号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公司满足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并提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2、3、4、5、7、8、9、11、12、13、14项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第2、3、4、6、10项议案已经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邮箱:867904718@qq.com
联系人:陈伟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集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1.投票代码:360007。?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3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长孙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陈伟彬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69,277.16元,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为-320,047,904.61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已经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3年度的各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七、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监事会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规定,公司相应修改了《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中,因被担保对象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或子公司计划在2024年度为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30万元(该额度主要为前期签订并执行中的担保到期后循环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及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柳杰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56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3MA24WNW64W
企业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开元路 41 号(东方汽车城内)(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盐城福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盐城福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当前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
名称: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惠琼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51AGYL39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创利来工业开发区中心路(办公楼)
经营范围: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都合纸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度大健康的控股的公司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都合纸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当前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是2024年度的预计额度,主要为前期签订并执行中的担保到期后循环使用,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 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子公司2024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30万元(该额度主要为前期签订并执行中的担保到期后循环使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各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前期签署并生效中)的对外担保额度为8,630万元。截止本公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63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5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已担保额度为34,957,247.78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第八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相应的章节、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上述申请审核能否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 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69,277.16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391,890.02元,营业收入为:216,387,969.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5,759,995.83 元,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7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3年度,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全新”,股票代码仍为“00000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 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本次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交所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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