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05:5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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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06,441.8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00,523.24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380,052.32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262,641,495.28元,减去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28,922,400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139,566.2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为积极稳定地回报全体股东,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9,281,60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18.29%,主要系公司为开拓市场,适当增加客户授信所致;

  2. 预付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32.63%,主要系支付原料采购款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31.64%,主要系收回其他应收款项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0.51%,主要系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5. 固定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52.35%,主要系新工厂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6. 应付票据: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原料采购票据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7.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36.57%,主要系支付上期末职工薪酬所致;

  8. 应交税费: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53.84%,主要系公司上年期末应交税费在本期支付所致;

  9.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8.42%,主要系市场竞争因素影响所致;

  10.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80%,主要系市场竞争因素影响所致;

  11.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3.93%,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影响财务费用下降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8.78%,主要系经营活动支出增加所致;

  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2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晔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晔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邹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晔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晔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9家,主要行业包括: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1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2024年相关费用,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认真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一致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林先生、李亚云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林先生已获得上交所主板及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李亚云女士已获得深交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都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李林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学位。2013年至2019年历任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算会计、董事会秘书助理、信用管理岗位,已获得上交所主板及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9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职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2月加入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李亚云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已获得深交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9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专员,证券部IPO专员、证券部主管,3次获得公司年度优秀员工。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李亚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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