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21
2024年04月29日 02:18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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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清泉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道先生,保荐代表人张晓先生,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独立董事黄宸武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李清泉先生、李振中先生、朱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许迎丰先生、张楚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许迎丰先生、张楚华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出三名非独立董事及两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清泉: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曾任台山港益电器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助理、营销总监、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NEDFON EQUITY INVESTMENT PTY. LTD.董事、NEDFON EQUITY INVESTMENT TAS PTY 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清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6%;通过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9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1%;通过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李清泉先生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3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清泉先生持有其100%股份,为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清泉先生持有其46.20%股份,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李振中先生与李清泉先生系为父子,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李清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清泉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振中:男,194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台山港益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3年2月任公司监事;201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振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李振中先生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的经理职务。李振中先生与李清泉先生为父子关系,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李振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振中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道: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台山港益电器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目前兼任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朱道先生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职务。除上述情形外,朱道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道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迎丰: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任职泸州市江阳区风之丽管理咨询中心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任职广州润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职深圳市康泰健牙科器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职深圳康泰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总监、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迎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许迎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迎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楚华: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2011年1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楚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楚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楚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郑志球先生、梁金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郑志球: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中心IT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志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郑志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志球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金儒:男,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给排水助理工程师职称。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产品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产品中心换气扇项目部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金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梁金儒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金儒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骆维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骆维乐:男,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机械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台山港益电器有限公司工艺员,2009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助理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工程师,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产品中心新风项目部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维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骆维乐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骆维乐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实际发放金额将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经历、工作责任、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相应调整和确认。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所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0、议案11和议案1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表决。其中,议案1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黄宸武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寄的方式登记(需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15号

  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联系电话:0750-5605598

  联系传真:0750-5415555(备注:证券部收) 邮政编码:529200

  联系邮箱:5605598@nedfon.com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

  特此通知。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1043;投票简称:绿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表决指示行使投票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备注: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需写明票数。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以信函邮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清泉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黄宸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185,146.46元,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18,514.65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10,756.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9,617,284.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591,660.67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84.00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清泉先生、李振中先生、朱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许迎丰先生、张楚华先生2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无异议后,公司方可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郑志球先生、梁金儒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了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所有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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