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04月29日 02:1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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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53版)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16:00

  二、方式: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独立董事郑东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志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黄朝财先生。

  四、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Z7ozAale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4年一季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金额预计为1,258.0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具体办法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11.70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246.37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033.31万元,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213.0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59万元,预计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968.5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3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4,065,701.4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795,504.72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本年度拟提取2,379,550.47元法定公积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0,437,805.8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4,035,116.90元。

  (2)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0股(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633,516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股份230,000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00,403,516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30,121,0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0,754,570股。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均来源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90,437,805.8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目前还处于上量爬坡阶段;公司对外投资的“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所需投资金额较大。同时,基于考虑公司2024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发展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发展,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为相关的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在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一俊先生、徐伟先生存在首发限售股解禁的情形。

  3、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独立董事寿涌毅、独立董事蔡海静、独立董事郑东海),均现场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自2024年1月开始履职,故不需要对2023年关于本公司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已离任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及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一俊先生、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3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编制的《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监事会相关人员因本议案内容需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063.3516万元变更至10,023.1152万元,公司的股本总数将由10,063.3516万股变更至10,023.115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德仁、魏江、胡旭微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议案11、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叶荣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说明:

  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郑伟梁、监事曹珏、监事蒋委达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及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8、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11、审议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曹珏女士、蒋委达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进行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4.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3.8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382.64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账户(账号为: 201000263123448)人民币25,768.74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4722700001546)人民币4,5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572900249010101)人民币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0.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4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6,238.37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2.65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3,447.70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1.34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7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686.0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2.5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694.2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分别与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本公司与中晶新材料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完成对《管理办法》的修订与补充。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为“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为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可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但受客观因素及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落后于计划安排。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共募集人民币 34,651.38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382.64 万元以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70.94 万元后(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97.80 万元。

  [注2]公司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目前还处于上量爬坡阶段,尚未实现规划产能,未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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