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13版)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山金浦酒店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金东次女郭彦彤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九)南京金浦东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悦商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友祥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鼓楼区马台街99号海德商厦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办公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悦商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金东次女郭彦彤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交易审批程序合法。交易 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概述表;
5、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与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塑胶”)签订的股权置换协议,金浦钛业将所南京金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保理”)100%股权与金陵塑胶所持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东新材料”)100%股权进行置换,股权置换均以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的评估价值作价。置换差额已由金陵塑胶以现金方式补足,已办理财产交接手续,以2023年3月31日作为合并日。合并时点,公司与金陵塑胶同受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控制,公司合并环东新材料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2、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3、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期末、2022年度有关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期末及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36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联董事郭彦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期末、2022年度有关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九)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联董事郭彦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四)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五)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4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38、039)《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40)《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00项至第5.00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24年5月13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发送邮件至本公司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金浦东悦时代广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邮箱:nj000545@sina.cn
3、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45”,投票简称为“金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37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并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3:30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跃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整体来说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联监事徐跃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期末及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各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7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员均列席或出席了相关会议,对会议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相关证券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列席会议、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运作,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稳健;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整体来说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公司完成子公司南京金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置换、子公司购置金浦东悦时代广场房产并完成资产交割。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5、关联方资金占用、担保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对关联方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除为公司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6、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8、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跟踪审核并向股东大会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将持续完善监督职责,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与监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证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4、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5、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6、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聘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且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重点工作
(一)贯彻公司战略发展思路
贯彻公司战略发展思路,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全面实现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
(二)继续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一是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科学决策、及时决策、为经营层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继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不断优化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夯实公司基础工作,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三)信息披露管理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本年度,披露了各类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其他共计121个。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并通过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公众号信息,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为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内幕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未对外公布之前未泄露内幕信息,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六)抓好规范运作培训工作
一是遵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完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任务;做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业务培训和财务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做好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培训,不断加强公司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推进内控管控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2024年度,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高效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贯彻执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秉承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推动公司以战略发展规划为牵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争取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质量;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4年公司董事会有信心、有决心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抵御外来冲击和压力,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4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665,072.37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8,688,222.07元,截止报告期末,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合并报表滚存未分配利润为602,450,901元,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88,957,810.1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正在推进10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及热能综合利用项目,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风险抵御能力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出发,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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