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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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02:1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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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17版)

  多重曝光技术

  (3)CVD等传统薄膜沉积技术仍具有十分广泛的应用和市场空间

  虽然随着ALD技术的发展,其应用范围逐步拓展,但由于芯片的制造过程中,涉及数十乃至百余种不同要求的薄膜材料,各类电性能、机械性能不同的薄膜构成了芯片3D结构体中不同的功能,不同种类的薄膜沉积设备适用于不同工艺节点对膜质量、厚度以及孔隙沟槽填充能力等不同要求,CVD等传统薄膜沉积设备仍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薄膜沉积的各环节,并占据一定的市场空间。根据SEMI和北京欧立信数据显示,在2021年全球各类薄膜沉积设备市场份额中,PECVD、LPCVD等CVD技术仍是薄膜设备中占比最高的设备类型,PECVD占整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的33%,LPCVD设备占比约为11%。

  其中,PECVD设备是芯片制造的核心设备之一。由于等离子体的作用,可以在相对较低的反应温度下形成高致密度、高性能薄膜,不破坏已有薄膜和已形成的底层电路,实现更快的薄膜沉积速度,是芯片制造薄膜沉积工艺中运用最广泛的设备之一。

  再如,LPCVD技术中,反应压强下降到100Torr及以下,分子的自由程与气体扩散系数增大,气态反应物和副产物的质量传输速率加快,形成薄膜的反应速率增加,具备较佳的阶梯覆盖率及很好的组成成份和结构控制。LPCVD设备具有沉积速率快,产能高等特点,且不需要载子气体,大大降低了颗粒污染源,被广泛地应用在芯片制造过程中。

  PECVD、LPCVD等CVD设备适用于不同工艺节点对膜质量、厚度以及孔隙沟槽填充能力等的不同要求,相关设备覆盖的工艺范围广,应用场景也较多。因国内半导体行业发展较为迅速,且目前CVD的国产化率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内CVD设备市场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

  (4)公司半导体ALD和CVD技术的发展情况

  公司半导体ALD和CVD设备的应用场景均代表国内半导体各细分领域的工艺发展方向,在逻辑芯片、存储芯片、新型显示、化合物半导体领域均有设备订单,并已在客户段验收或客户验证,具体情况如下:

  ①在逻辑芯片领域,已开发的逻辑芯片中高k栅介质层是国内集成电路技术迭代升级要求最高的工艺之一。公司ALD设备凭借原子级别的精确控制及沉积高覆盖率和薄膜的均匀性,制备的高k材料HfO2较好的满足了逻辑器件制造过程的需要,相关设备已取得客户验收,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已获得重复订单。同时,公司还在逻辑芯片领域陆续开发新的设备工艺和材料应用。

  ②在存储芯片领域,ALD设备在高k栅电容介质层、介质覆盖层、电极、阻挡层等工艺中的优势使其被广泛应用于DRAM、3D-NAND、新型存储器等半导体制造领域,未来其在薄膜沉积环节的市场占有率将持续提高。公司应用于该领域的部分设备已进入产业化应用阶段。其中,iTomic 系列单片型ALD设备已获得多种工艺设备的重复订单,且在铟镓锌氧化物(IGZO)等半导体材料以及铁电存储器(FeRAM)等新型存储领域内储备并开发了多种工艺及设备。IGZO相关工艺和设备处于客户测试阶段。FeRAM相关工艺和设备目前正在客户产线进行量产验证,成为国内少数成功量产应用于新型存储器制造生产线的国产薄膜沉积设备之一;iTomic MW系列批量型ALD设备也已获得客户订单,且为国内首台批量型ALD设备在存储芯片制造领域的应用。

  CVD设备在DRAM芯片、NAND芯片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其中,iTronix系列CVD设备已经在首次出货至客户端进行产业化验证后,获得了行业重要客户的批量重复订单。

  ③在新型显示芯片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硅基OLED的阻水阻氧保护层制备,该类硅基OLED具有尺寸小、便携性等特点,主要用于近眼显示系统和投影显示,市场前景广阔且发展迅速。薄膜沉积环节是影响其量产的关键技术之一。在该领域内,公司已陆续获得了如京东方、合肥视涯、浙江宏禧等新型显示硅基OLED厂商知名客户的订单,并顺利出货。部分产品已获得客户验收,并取得重复订单。

  ④在化合物半导体领域,化合物半导体的钝化层和过渡层应用化合物半导体功率器件,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例如,氮化镓器件相对于硅基器件有高频高压的特点,其栅极结构逐渐被V型或深沟槽型结构取代,氮化镓器件的漏电问题也日益突出。ALD技术适合于生长超薄Al2O3、AlN等薄膜作为钝化层和过渡层,可以起到更好的器件漏电抑制效果,保证器件具有良好的漏电和击穿性能。公司应用于该领域的iTomic Lite系列轻型ALD设备产品已获得多个客户订单,部分已取得客户验收,实现产业化应用。

  随着逻辑芯片、DRAM、3D-NAND及新型存储器芯片、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硅基OLED)等半导体技术的快速发展,下游生产环节对于沉积薄膜的厚度、精度、成分和结构的要求不断提高,对ALD、CVD设备采购需求将会持续增加。公司已经与下游半导体制造厂商就各类尖端应用开展合作,能够满足客户制备高质量薄膜的需求。在国产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随着下游客户逐步达产和半导体各细分领域工艺应用投资规模的扩大,公司产品将具有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2、光伏薄膜沉积设备技术发展情况

  光伏薄膜沉积设备技术的演进路径与光伏电池类型变化相关。太阳能电池片技术路线主要包括铝背场电池(Al-BSF)、PERC、TOPCon、异质结(HJT)、XBC电池、钙钛矿等。目前,PERC技术已经非常成熟,TOPCon正逐步成为主流,同时行业内也在积极探索或布局HJT、XBC、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电池技术,目前尚处于实验或验证阶段。

  光伏领域中薄膜沉积技术以PECVD和ALD为主,综合使用多项技术路线是行业趋势。PECVD技术因其兼容性高,各类型应用前景广泛。ALD技术作为成膜质量最好的技术,随着光伏效率提升对薄膜工艺要求提高,也有更多的应用场景。行业内薄膜设备厂商目前主要以PECVD或ALD技术路线为主,根据各自的技术积累和未来技术方向的专业判断,同时进行多种技术路线的选择和尝试。

  公司ALD技术在TOPCon电池中已经取得良好应用,因ALD技术优异的保型性且薄膜材料密度一致,在TOPCon电池具有金字塔绒面的正面Al2O3钝化层制备中,公司的ALD设备正成为主流技术路线。同时,公司还基于PEALD、PECVD等多种真空薄膜技术,开发多款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已推出的PE-ToxPoly设备产业化进展顺利,客户认可度较高,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由公司开发的行业内首条GW级PE-TOPCon工艺整线已经获得客户的验收,带动和引领了行业内TOPCon电池的量产导入。同时,公司还积极地探索开发双面Poly、XBC、异质结/钙钛矿叠层电池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方面的技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67,972.13万元,同比增长145.39%;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39.19万元,同比增长399.33%;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13.83万元,同比增长849.89%;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58,200.60万元,同比增长98.47%;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4,447.04万元,增长19.4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26,1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1,425.6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5,445.5359万股的3.14%。

  3、首次授予价格:A类激励对象5.22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40元/股。

  4、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数:322人。

  5、激励对象类别: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的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A、B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2)C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1)A、B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7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C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A、B+、B、C、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如果公司满足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26,150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二)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26,150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3月29日。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3,226,15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5,445.5359万股的0.71%。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95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A类激励对象5.22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4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作废全部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2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295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9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薪酬与考核委员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9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6,15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3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微导纳米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予以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 WEI MIN、LI XIANG;议案8:潘景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选择电子邮件方式预约登记,请于2024年5月16日17:00之前将前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wen.long@leadmicro.com),并在电子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大会预约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000

  联 系 人:龙文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传 真:0510-81163648

  邮 箱:wen.long@leadmicro.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经营管理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总经理会议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编制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分别编制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和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培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包括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创新驱动发展,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60,394.5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5,812.40万元,转回减值准备1,489.0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8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朱和平和黄培明已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担任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朱佳俊和马晓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相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上述拟任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含税),按年度发放;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LI WEI MIN、LI XIANG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7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4,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4,995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595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9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3,226,15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2日14时0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60,394.5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B2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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