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04月29日 02:1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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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05版)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技”)

  1、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泰南路5号厂房三、厂房四

  2、成立日期:2010年1月3日

  3、法定代表人:唐伟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股权结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惠州市禾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控股子公司惠州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惠州市禾洋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三)武汉市银宝山新模塑科技(维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模塑”)

  1、注册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常福工业示范园常喜路以南、福吉路以东(武汉东昊汽车产业有限公司内)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21日

  3、法定代表人:韦俊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金属模具生产、维修、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塑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工装检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曾智持有30%股权;控股子公司武汉模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曾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四)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技”)

  1、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46号

  2、成立日期:2006年2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李杰

  4、注册资本:1,400万美元

  5、主营业务:模具、塑胶、五金制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以及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7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银宝山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全资子公司天津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其他机构(含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等)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的实际需求,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4,1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3.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0.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方式

  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现金管理额度

  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限内行使上述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投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将在确保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字[2024]0011002334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321,850,945.46(人民币,下同),营业利润为250,091,229.02元,利润总额为237,020,220.65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4,790,653.93。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200,227,858.37元,实现净利润696,194,640.95元。母公司截至2023年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426,722,960.54元,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2,913,266.6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数,报告期末合并口径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鉴于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不佳,公司合并口径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本次提交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行业发展情况、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情况及新增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2022年5月18日、2023年4月29日披露《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3-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审结或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了梳理,有关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判决,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法院通知书及结案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注:1、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6件,涉案总金额为2,788.20万元;

  2、由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唐伟先生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12 月21日、2024年1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唐伟先生正式签署了《企业信用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YBSX-TW-FDB2023),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唐伟

  反担保人/乙方: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反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3、反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唐伟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153,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0.96%,其中为关联方唐伟先生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0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40,6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企业信用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为:2024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3、4、5、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兰培珍女士、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一龙先生、陈文正先生、王彩章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20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ublic@silverbasis.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恒泰产业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恒泰产业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恒泰产业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public@silverbasis.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4.本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有:刘宏先生、潘国庆先生、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会议由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终总结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一龙先生、陈文正先生、王彩章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兰培珍女士、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融资申请事项

  (1)融资额度:根据公司情况,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2)融资方式:此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股权质押融资、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承兑汇票等方式。

  (3)担保措施:

  ①由公司及子公司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②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③由公司股东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④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⑤担保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总额。

  (4)融资主体范围: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5)融资项目说明

  在上述融资总额内,各公司的授信额度以机构实际核批为准,授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机构、授信额度、融资品种等进行调剂。

  (6)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外汇交易额度

  公司为了减少汇率风险带来的成本损失,做到产品保值,公司根据银行外汇产品结合公司2024年进出口预算,申请在外汇结算方面能做以下产品:

  (1)主要外汇交易品种:即/远期结售汇、美元结汇看涨期权、外汇贷款等外汇产品;

  (2)币种:欧元、美元、港币、日元、泰铢、英镑等币种;

  (3)外汇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4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七)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九)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兰培珍女士、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五)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其中彭栩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栩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全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五)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32),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2)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14,37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73元。截至2021年3月19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540,979,5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6,061,925.66元,募集资金净额524,917,634.34元,实际到账金额525,455,071.00元,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承销保荐费。

  截止2021年3月1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9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一)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以前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66,512,619.00元,其中:(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7,121,000.00元;(2)于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339,482.89元;(3)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2,052,136.11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68,512,619.00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元。

  (三)当前余额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终止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募集资金总额为524,917,634.34元,实际投入本项目金额为368,512,619.00元,募集资金结余160,785,748.67元(差异为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4,380,733.3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银宝山新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经银宝山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并业经银宝山新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于2021年4月完成注销;“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沥支行”于2023年9月完成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于2023年9月完成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于2023年10月完成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于2023年10月完成注销。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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