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04月29日 02:1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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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61版)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0日

  2、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纵一路D0202-1地块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造;纸浆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1,073.58万元,负债总额52,300.61万元,净资产8,772.98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11万元,净利润-1,021.8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浙江大胜达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6月22日

  2、注册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迎春南路49号4幢

  3、注册资本:3,8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纸制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613.95万元,负债总额2,087.68万元,净资产5,526.27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50.87万元,净利润295.1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1,855.54万元,负债总额20,748.29万元,净资产11,107.25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70.80万元,净利润342.4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五)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6月16日

  2、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纬八路16号(D)

  3、注册资本:3,018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概念包装、纸包装技术研发,高档纸板纸箱制造,瓦楞纸箱、纸板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663.88万元,负债总额6,158.31万元,净资产1,505.57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6.25万元,净利润-115.8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六)思密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9月30日

  2、注册地点:无锡市锡达路555号

  3、注册资本:20万欧元

  4、法定代表人:陈志

  5、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维修、组装加热和冷却设备,设计和提供热解决方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272.22万元,负债总额3,547.42万元,净资产-275.20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0.86万元,净利润-108.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贵州省习水中彩包装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20年4月22日

  2、注册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习水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3、注册资本: 2,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 焦小林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务;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纸质);印刷机械、文化用品、酒、食品销售;酒类包装材料出口;印刷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市场调查咨询服务;纸制品、塑胶及五金制品、木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新包装材料、防伪包装材料的研发、销售:标签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121.65万元,负债总额5,240.91万元,净资产1,880.74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1.30万元,净利润118.4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胜达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39,000万元(不含本次),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934.6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5%、9.56%。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方式及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智能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四)使用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4-031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35元/股。

  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9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547,169.8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账号为405248898985的人民币账户347,547,169.81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1,592,76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54,404.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7月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566,037.74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分行账号为1202090129901169646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3,780,877.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160.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5号《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6,164,705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8.50 元/股。

  截至2023年8月3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64,705.00股,发行价格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399,992.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800,754.71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26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4,70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2,832,26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8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追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由于经办人员对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办理7天通知存款是否属于现金管理行为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公司未将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2,200万元办理7天通知存款作为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通知存款全部赎回,在按募集资金实施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相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020340288123456789)销户。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均为七天通知存款,资金仍然在募集资金账户下,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进行追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前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已终止,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并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进行了事后追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现金管理方式,办理7天通知存款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内,未违反相关募集资金管理用途的规定。公司已终止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所有通知存款业务,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87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和数量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16,884,320.52元。因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和数量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7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31,8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845,900股,即以545,185,964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66,912.0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大胜达2019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35元/股。

  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9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547,169.8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账号为405248898985的人民币账户347,547,169.81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1,592,76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54,404.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大胜达2020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7月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566,037.74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分行账号为1202090129901169646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3,780,877.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160.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大胜达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5号《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50 元/股。

  截至2023年8月3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64,705.00股,发行价格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399,992.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800,754.71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26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4,70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2,832,265.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8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7,725.17万元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公司 2021年12月2日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原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新项目“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用于交易支付对价,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补足。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2,862.13万元转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并于2022年3月21日注销了原募集资金账户。

  3、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贵州仁怀佰胜包装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11月7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为0元,已注销了原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880.7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6,723,624.00元和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9,297,85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F11130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66,021,474.0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自查,由于经办人员对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办理7天通知存款是否属于现金管理行为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公司未将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2,200万元办理7天通知存款作为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通知存款全部赎回,在按募集资金实施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相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020340288123456789)销户。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均为七天通知存款,资金仍然在募集资金账户下,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进行追认。

  2024 年 4 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向贵州仁怀佰胜包装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7,725.17万元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862.13万元投入新项目“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用于交易支付对价,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补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办人员对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办理7天通知存款是否属于现金管理行为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公司在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2,200万元办理7天通知存款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未经审议程序。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追认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大胜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大胜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调取对账单等多种方式,对大胜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获取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现金管理方式,办理7天通知存款业务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内,未违反相关募集资金管理用途的规定。公司已终止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所有通知存款业务,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除该事项外,大胜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862.13万元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注2: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变更时点“年产1.5亿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科技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尚未实现效益。

  注4: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尚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办理相应业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外的授信及融资业务,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建新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周康康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蔡畅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张建新、周康康、蔡畅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三)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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