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04月29日 02:1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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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29版)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汽车行业动力总成智能智能制造供应商,在传统能源领域长期维持龙头地位,并在新能源领域实现技术经验迁移及开发,走在行业前列。

  2.1动力总成智能生产线领域行业领先

  公司为传统能源汽车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动力总成领域行业龙头,客户均为国内外一流汽车生产厂和汽车零部件厂商。公司是国内少数可以与各国际龙头企业展开直接竞争的企业,并且公司已开始在国际市场与国际龙头直接竞争,已有乌兹别克斯坦、印度、摩洛哥等多个动力总成项目交付,均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2.2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第一梯队

  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入新能源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领域陆续承接了特斯拉、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孚能科技亿纬锂能等国内外客户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订单及比亚迪锂电池相关物流及仓库订单。

  目前公司的锂电池智能生产线形成了对圆柱电池、刀片电池、方形电池、软包电池的全领域覆盖,以及对CTM、MTP、CTP、LCTP、CTC、CTB等不同电池集成方式的装配技术的全类型覆盖,可以满足锂电池全领域、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模组PACK产线工艺需求,具有产品类型全面,技术先进、交付周期短的优势。

  公司目前列属锂电模组PACK及物流智能生产线领域第一梯队。

  2.3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行业领先

  在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可提供完整的扁线电机定子线、转子线、总装线和测试线一体化交钥匙工程服务的企业,形成较强的竞争壁垒。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10层扁线电机、X-Pin电机定子量产能力的装备制造企业。公司扁线电机智能生产线相比国外企业有一定的技术先发优势,其产品性能优于大部分国内企业;另一方面,相比国外企业公司拥有较强的本土化服务和价格优势,将不断推动国内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2.4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先行者

  公司为最早发力氢燃料汽车装备的设备供应商之一,无论是关键设备的研发制造水平还是产线的工艺规划能力,公司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获得国内外行业领先客户的认可。氢燃料电池智能产线核心技术国内领先。公司已成熟掌握氢燃料电池智能组装、压合和测试技术,实现从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组装产线、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生产装备到可追溯参数与质量的测试台架的全面布局。

  2.5更懂汽车生产行业的智能制造软件及服务商

  公司20余年为汽车行业提供大规模生产制造装备,历史服务客户均为奔驰、宝马、通用等顶级汽车制造业企业,积累了诸多对汽车行业研发、生产、运维、管理全流程的观察、经验与数据,自身也从单机设备开始成长为国内动力总成领域装备制造业龙头,积累了大量的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经验。豪森软件及豪森智源两个软件公司将上述经验、方法转化为软件成品,为客户提供HSPLM生命周期管理系统、HSMES生产管理系统、HSMOM物流运输管理系统、BIM施工过程管理及运维解决方案系统,有力地助力客户进行厂房建设、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及内部管理,可有效帮助跨界进入汽车行业或仍处于发展早期的客户迅速跨过诸多障碍,完成转型。相关产品已经已广泛应用于发动机、变速箱、驱动电机、锂电池模组PACK及燃料电池装配线等产线中。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多项省市级专项奖项,以及包括北京奔驰、麦格纳、采埃孚、康明斯、上汽通用、星驱动力等行业头部客户的年度最佳供应商、年度优秀供应商、战略合作奖,特别共享奖等,充分体现了豪森的技术、产品及交付能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3.1 固态电池产业化布局加速

  固态电池产业化正处于加速阶段,预计到2030年,中国固态电池出货量将达到251.1GWh,市场空间有望达到200亿元。当前,国内外电池厂商积极推动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半固态电池已经实现产业化,其中包括卫蓝和国轩高科等公司。卫蓝已规划了多个生产基地并推出了具有高能量密度的半固态电池产品,而国轩高科也发布了首款半固态电池产品,单体能量密度达到360Wh/kg。

  多家新能源汽车企计划在2023年开始使用半固态电池,将这一年称为“装车元年”。固态电池产品已涵盖智能穿戴、电源系统、电动汽车以及飞行工具等领域。各公司在固态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加速布局,未来前景看好。企业加快固态电池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的关键在于全行业长远布局、协同创新和攻关。广汽集团在固态电池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计划在2026年实现装车搭载,为固态电池技术的发展贡献力量。固态电池对工艺装备带来的是一轮新的革命,有望拉动新的投资趋势以及原有落后产能的投资换代,公司已持续研发储备固态电池,不仅包括模组PACK段工艺装备,也包括固态电池电芯段工艺装备,后续技术革命为公司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3.2 锂电池设备企业加速出海

  根据最新资料显示,国内动力电池海外订单不断增加,整车厂出口同比高增,为规避日益严峻的贸易壁垒,国内企业正在进行海外本土化投资。同时国际客户也在新能源领域加速追赶式投资,这也带动着国内锂电设备企业加快了出海步伐。随着中国动力电池行业的加快海外布局发展,海外动力电池厂商也在积极扩产,这种双重利好的局面促使国内锂电设备行业迎来了出海热潮。 锂电池设备厂商在锂电池企业“出海”的带动下,海外订单明显增长。

  公司2023年海外订单尤其是欧洲订单增长迅猛,为提升欧洲区交付能力,公司在原有德国子公司基础上成立匈牙利子公司,拟吸收匈牙利当地成熟团队,快速构建起欧洲的设计、生产、调试服务能力,为未来开拓欧洲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3 中国氢燃料电池发展提速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最新信息显示,今年以来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产业进入发展提速的关键期。目前,我国有62家企业具备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的生产能力,公告的车型超过了700种,加氢站累计建成400多座,产业链上下游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此外,5个城市示范群已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000辆。

  2023年多部委联合发布涉氢政策,中国氢行业已经入加速阶段,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氢能顶层设计将切实推进产业发展,公司在氢能领域积累不仅将受益于用氢端请燃料汽车后续的快速发展,且能够拓展至储氢及制氢领域。公司凭借在相关领域多年技术、工艺及客户积累的先发优势,在氢能源领域迎来更广阔空间。

  3.4 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全年工作任务之首,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彰显了政府加快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的决心。

  当前我国汽车产业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已超过3,000万人,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10%以上。近年来,中国制造业面临外部环境错综复杂、生产成本高企、产业链加速转移等风险,完备的传统产业基础也成为我国稳定外贸的重要依托。《政府工作报告》谋划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新兴产业,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指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通过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为新产业新赛道创造市场需求。

  公司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主要客户为汽车行业,公司所提供的智能生产线及软件产品及服务,综合利用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际生产场景及设备深度融合,打造数字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极大地改变了劳动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实现传统劳动资料与数智化劳动资料融合升级,促进整个行业向工业化和数智化融合发展的新态势,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氢能的最直接新质生产力,将持续受益于本轮政策支持与产业升级。

  3.5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拉动资本开支新周期

  2024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市场将延续强劲增长势头,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迈进千万辆级时代,渗透率有望再突破。

  此外,目前距离上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已有10余年,潜在更新需求进入集中释放期,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指出“在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乘用车超过1600万辆,其中车龄15年以上的超过700万辆”。本轮汽车生产及消费换新周期、政策周期、技术周期(油改电)三大周期共振下,预计本轮设备更新及消费以消费品旧换新有望开启新一轮资本开支周期,将对公司所在的汽车设备制造行业具有提振作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全体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科学决策。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会议召开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其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准确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增大,需要持续在项目研发、市场营销、规模扩张等多方面保持较大投入。2023年度公司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签订单合计金额(不含税)为298,584.00万元,同比增长54.51%,新签订单的快速增长要求公司更多的流动资金及运营资金投入,充裕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将在手订单转化成收入和实现相关的利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871,681.07元,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55,979.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287,3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736,178.61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62%。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871,681.07元,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55,979.3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8,736,178.6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提供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公司在汽车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动力总成领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订单规模和收入规模快速提升。

  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此情况下,公司需要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并获得持久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6,184,243.15元,同比增加28.05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增大,需要持续在项目研发、市场营销、规模扩张等多方面保持较大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655,979.36元,同比减少-3.94%;同时,2023年度公司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签订单合计金额(不含税)为298,584.00万元,同比增长54.51%,新签订单快速增长,要求公司更多的流动资金及运营资金投入,充裕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将在手订单转化成收入和实现相关的利润。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审慎决策。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产业项目建设、研发投入、补充运营资金等,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并积极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针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9日16:00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szq@haosen.com.cn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9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6、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8:30-11:30,13:00-15:30;2024年5月20日8:30-10:3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

  邮编:116036

  电话:0411-39516669

  传真:0411-39516670

  邮箱:hszq@haosen.com.cn

  联系人:闫学洋、刘妍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2亿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瑞德”)、豪森润博智能装备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润博”)、豪森智能装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深圳”)、HAOSEN AUTOMA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豪森”),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豪森智源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源”)、大连豪森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软件”)、豪森智源数据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源常州”),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预计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66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预计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2亿元。

  具体新增授信和担保的银行明细如下:

  担保对象豪森软件、豪森智源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均为80%,豪森软件、豪森智源少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资产有限且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为了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并考虑到上述子公司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明显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将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无需提供同比例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除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外,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相互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此类担保系根据部分客户/供应商/交易方的要求提供,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此类担保未约定具体的担保债务金额,担保范围涵盖被担保的债务人在相关业务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此类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董德熙先生、赵方灏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

  1、公司名称: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董德熙

  4、注册资本:167,287,309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2年9月4日

  6、经营范围:工业控制系统、机电设备的开发与制造;汽车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零配件加工;国内一般贸易;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上市公司主体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豪森瑞德

  1、公司名称: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辉路9号

  3、法定代表人:董德熙

  4、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年9月26日

  6、经营范围:机械零配件加工;工业控制系统、机电设备的开发与制造;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豪森瑞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豪森润博

  1、公司名称:豪森润博智能装备常州有限公司

  2、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敬业路366号

  3、法定代表人:董德熙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7月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豪森润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豪森深圳

  1、公司名称:豪森智能装备(深圳)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13栋16层E/F单元

  3、法定代表人:胡绍凯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钢材、建筑材料、智能设备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机械零配件加工,工业控制系统、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豪森深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豪森智源

  1、公司名称:大连豪森智源数据有限公司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辉路9号

  3、法定代表人:赵方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日

  6、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豪森智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豪森智源常州

  1、公司名称:豪森智源数据常州有限公司

  2、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377号16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赵方灏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7月2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豪森智源常州为豪森智源全资子公司,豪森智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豪森软件

  1、公司名称:大连豪森软件有限公司

  2、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亿阳路6号C座14层1401室

  3、法定代表人:赵方灏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年5月23日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综合布线;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豪森软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印度豪森

  1、公司名称:HAOSENAUTOMATIONINDIAPRIVATELIMITED

  2、住所:275/1, 276/1, Raisoni Industrial Park, Hinjewadi Phase II, Village Maan, Tal.Mulshi Pune 411057, India

  3、法定代表人:赵方灏

  4、注册资本:100,000股

  5、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6、经营范围:设计、开发、测试、工程、采购、制造、装配、整改、进出口、买卖、升级改造、返修、开发市场,提供完整的工程、工艺、系统、设备、装配及分装线、提供包含或不包含硬件和设备进行工件制造的技术和/或交钥匙解决方案、分装和所有类型总装,包括发动机、减速器、变速箱、车轴、转向系统、电池、电动汽车电机,车身、修整、汽车底盘和总装;其他通用行业装配线和设备例如医药、电子和器械行业;以及设计、制造和供应样机、小批量工件、液压成型、热成型以及冲压成型模具;作为咨询方、技术和市场顾问,提供售后服务、技术和执行任何辅助和分包工作。

  7、与本公司关系:印度豪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表决结果及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79 %、33.3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担保相关的诉讼。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

  二、确认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下转B2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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