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04月29日 02:17 证券时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上接B174版)

  17、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漫酷”)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15,1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688号B12-38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电脑安装维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上海漫酷实现营业收入395,755.34万元,净利润7,228.0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漫酷资产总额为348,798.22万元,净资产为51,423.98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18、利欧万圣(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万圣上海”)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柯瑨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13层13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万圣上海实现营业收入28,918.80万元,净利润624.4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圣上海资产总额为18,070.94万元,净资产为1,529.1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需要开展融资、项目履约等业务,本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融资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担保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1,087.5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合并报表)的19.10%;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合并报表)的0.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公司机械制造板块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机械制造板块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为主要业务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一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者占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或者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的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领导小组根据已接外销订单的金额和外销订单的未来变动趋势、结合汇率变动趋势,具体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事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须报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领导小组审批。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4、业务期间及交易金额

  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国际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国际销售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 公司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共为155万元(含税,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人员信息、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天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从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多个维度进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财务、内控等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UlkHluzR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UlkHluzR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旭波

  电话:021-60158601

  传真:021-60158602

  邮箱:sec@leogroup.cn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下午13:00-15:00

  3、接待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联系人:张旭波;电话:021-60158601;传真:021-60158602。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4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公司副董事长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同时担任公司具体管理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除其本职岗位薪酬外不在公司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落实股利分配政策,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

  (二)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条件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五、调整既定三年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关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上海市 利欧股份 汇率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