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04月29日 02:1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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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89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8,000万元。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列示的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未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65%,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第三章第一节证券投资和第四节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品种。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有关情况。

  6.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19,101,836.8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126,185.8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0,272,186.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2,618.59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985,754.01元。

  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理念,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2,96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共计发放5,123,157.76元,此外,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现金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5,123,157.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8.25%,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电路保护元器件行业是较为成熟稳定的行业,近年来,在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储能、5G通信、轨道交通、数字技术等新技术的推动下,全球能源结构转型为电子电力行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作为各种电路系统的安全性元件,电路保护元器件的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同时,新兴产业的发展、技术革新及产业升级,不断推动电子电力技术的变革,也对电路保护元器件的性能、可靠性、智能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熔断器和电力熔断器,作为我国电路保护元器件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经过30多年不断发展和沉淀,融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公司已研发出一系列高性价比、产品线齐全的熔断器,成为我国熔断器销售规模较大的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商,也是全球知名熔断器生产商。受市场因素等影响,电子行业市场需求有所收缩,公司采取由增量市场转入存量市场的方式,调整产品销售结构,扩充产品品类和应用范围,同时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入到新能源领域寻求业务增长点的突破,加大在光伏、风电、储能、数据中心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投入,逐步实现公司升级转型战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316,056.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留存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加大研发投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需求,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3,985,754.01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加大研发投入、数字化转型、投资布局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五)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提出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公司也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与主营业务相互赋能的周边产业,积极扩展相关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在电路保护行业的市场地位,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股东回报等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620.03万元,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根据公司信用减值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178.63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次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1.4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3年年度报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20.03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620.0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以及相应期间的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营更为稳健,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7人均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中财务报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就2023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等方面内容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详细汇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以及2024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汇报。

  公司在任的3名独立董事及连任期限届满离任的1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理念,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2,96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共计发放5,123,157.76元,此外,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620.0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对此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公司将密切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8,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阶段性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蔡黛燕、周晓鸣、钱嫣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黛燕、周晓鸣、钱嫣虹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斌、张东杰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8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包括1名连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09:00~12:00、13:00~17:3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详见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邮编:3611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17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昊德、蒋淼静

  联系电话:0592-7276981

  联系传真:0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1101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9”,投票简称为“好利投票”。

  2.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以及2024年度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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