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51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4-023)。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24)和《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324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
经审核确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4)00326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25)。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期间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拟提议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26)。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公告》(2024-027)。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1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许峰、栾奕、王正安、蒋琨、覃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2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红、黄成、贺伊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3 《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正安、蒋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王红、黄成、贺伊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周三)在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8)。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红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3年年度报告》及《大千生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千生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4)00325号)。
审核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不存在重大、重要内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千生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3,389,011.68元,本年度业绩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4-023)。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24)和《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324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核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25)。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拟提议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审核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专业资格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续聘其为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26)。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公告》(2024-02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蒋春海、胡东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3,389,011.68元,本年度业绩亏损。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之“(三)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由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业绩亏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深耕主营业务,并持续以规范运作、合规治理为基础,积极拓展市场,力争以更好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同时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等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2024-031)。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033.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033.52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033.5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投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控股子公司额度)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购买的理财品种仅限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理财产品期限
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合计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选择信誉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认真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3、公司将及时了解和掌握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8,800.00万元;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4,4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未超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理财产品到期已赎回金额为50,450.00万元,赎回收益共计137.96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合计9,7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dq-ec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了《大千生态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正安
董事会秘书:蒋琨
独立董事:贺伊琦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dq-e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751401
邮箱:stock@dq-e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7,337,437.4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亿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215,690.91元,其中包含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365,611.93元,并支付手续费4,477.9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6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12月13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299,898,222.00元的差额706,227.66元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7,337,437.4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41,385,548.49元,2023年使用15,951,888.95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2日划转77,000,000.00元至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一般户,于2022年7月13日划转63,000,000.00元至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一般户。2023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2023-023)。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2023年7月13日划转80,000,000.00元至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一般户,于2023年7月12日划转40,000,000.00元至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一般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一一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50.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2024年2月2日,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382,079.01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变更为“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一一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0,943.44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37)。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一一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50.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予以终止,并将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0,035.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予以支付完毕。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4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37)中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合同工期计算,公司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届满后,公司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详细披露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募投项目终止、延期的审议程序。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业务规则、流程的学习,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千生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324号)。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千生态于2021年变更募集资金后的投资项目,未能按照原定计划工期完成,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届满后,公司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为14,185.46万元,其中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亿元。
2、由于工程建设类募投项目的特殊性,无法逐年核算效益情况,待项目竣工并完成审计结算,方可核算整体效益情况。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实施部分工程后予以终止,已实施部分的审计结算尚未完成,且已实施部分的效益与项目整体预计效益测算口径不一致,故无法对比效益达成情况;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尚无法核算效益情况;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未实施已终止,不涉及效益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6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郭澳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
注册会计师人数:419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1,472.8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元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合伙人):张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玉勤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魏娜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复核上市公司5家。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张军先生2024年1月受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3年10-12月,公司及子公司无新中标项目。
2023年10-12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订项目合同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26,193.44元。新签项目合同为生态建设项目。
(二)本年累计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中标项目16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688,334.49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1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4,886,423.93元,均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4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中标项目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128,994.36元。新中标项目中,生态建设项目2项,设计服务项目3项。
2024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订项目合同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128,994.36元。新中标项目中,生态建设项目2项,设计服务项目3项。
(二)本年累计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中标项目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128,994.36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128,994.36元,均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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