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数量进行调整:公司因业绩不达标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17名(含暂缓授予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2,560股调整为618,840股。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9,799,385股减少至249,180,54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49,799,385.00元减少至249,180,545.00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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