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06:0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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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明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朗

  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朗

  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朗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4-01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姚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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