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06:0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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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0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47,3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3,259,030.5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94,388,269.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08月24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08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6874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为发行费用支付账户,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30日于发行费用支付完毕后注销;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为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已于2022年07月07日相关项目结项后注销;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为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已于2023年07月28日相关项目结项后注销。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及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64010122001079038账户已于2022年07月07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本期无发生。

  **574906433110301账户已于2023年07月28日,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瑞晟智能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智能”)2023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64010122001095033账户已于2022年07月07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574908757410301账户已于2023年07月27日,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现金管理支出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0年0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2020年10月09日,公司、瑞峰智能及民生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0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2年0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0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公司于2023年07月27日及2023年07月28日,将“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项目结余款项合计18,505,667.74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至此,公司所有募投项目相关账户均已注销。

  截至上述募集账户注销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80,745.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度全部置换完毕,并经中介机构审验。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0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0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08月0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2023年07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经公司于2022年0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0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07月07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注销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94,734,879.25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募投项目规划产能完全达到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依靠专业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减少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优化与节省了设备投资费用等,做好了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2、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公司于2022年07月07日,将结项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余额全额转出,其中50,000,000.00元转入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专户,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7,836.20万元增加至12,836.2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将由7,836.20万元增加至12,836.20万元;剩余金额44,734,879.25元公司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0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注销日,结项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为18,505,667.74 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2、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公司分别于2023年07月27日及2023年07月28日,将结项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合计18,505,667.74全额转出,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取消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取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基于优化研发系统结构和提升整体研发实力的考虑,拟将“研发及总部中心项目”的建设地址变更至“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段II-08d地块”,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主体不变。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次变更研发及总部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民生证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情形。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0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部分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稍有延迟导致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会有所延期。该募投项目原定于2021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预计在2022年06月前完成该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0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 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瑞晟智能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瑞晟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能力和公司办公环境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2: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632.76万元,募投项目已进行投产,产能正在逐步释放,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已达到预期目标,但因产品整体毛利率不及预期,导致该项目在报告期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目前公司正加强内部绩效考核控制、改进产品设计方案等方式来改善效益情况,力争未来达成该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目标。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7、8全体董事、监事分别回避表决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峰、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作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

  联系电话:0574-88983667

  传真:0574-88868969

  联系人:吕蒙、黄雅青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279,952.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464,025.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4,00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50%。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合计转增12,01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052,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兼顾投资者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88215                      公司简称: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所述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279,952.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464,025.03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4,00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50%。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合计转增12,01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052,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工业生产中的智能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系统、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服装、家纺、家居等缝制行业,公司可以为其提供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工厂内部生产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细分行业主要市场参与者之一。同时公司的产品也应用到汽车零部件、洗涤、快递输送分拣等行业中。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可以为缝制企业提供从原料出入库、缝制加工、熨烫后整到成品出入库等全生产过程中的仓储分拣、物料传送、数据采集及分析等功能。公司的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主要应用到制造业工厂、公共建筑、物流中心等的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中,公司产品链正不断扩充与丰富,在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快捷制造的同时实现安全、绿色制造。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提供的智能工厂装备主要包括智能物流系统产品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其中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主要为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智能非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主要包括立体仓库系统、交叉分拣及辊筒分拣等平面分拣系统及各类输送系统)、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如线外系统、MES、WMS、数字孪生系统等)等子系统;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主要分为圆拱形对开、单开天窗系统,三角形对开天窗系统,立面、屋面百叶型天窗系统以及相对应的软件及控制系统等。

  (1)智能悬挂生产系统

  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是缝制企业智能工厂物流系统核心组成部分,该系统主要安装在缝制企业的缝制车间,采用电脑化管理,融合企业级数据库、管理软件、电子技术、RFID 射频技术、工业自控技术、机械传动技术等于一体,是一套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缝制生产流水线设备系统。针对不同的下游服装、家纺行业特点和客户需求,公司开发了多种类型的智能悬挂生产系统,主要包括 S50 型、S70 型、S80 型、S100 型、S180 型、S186 型、S200 型、S9型等。

  (2)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主要针对团服套装定制、私人服饰定制以及电商的存储、筛选、分拣、配对等工作的需求。该系统能同时分拣运输多类服装,多类款式、颜色、尺码等,实现对于物品信息的自动识别,并根据企业制定的存储分拣规则高速自动配对分拣。应用于分散式下单模式场景,满足小批量、多批次的快速翻单需求,对接精准发单。可以节省大量仓储分拣人力资源,并提高分拣准确率及分拣速度。该系统另一特点是采用立体高效能的自动悬挂式存储模式和自动无人化的悬挂式分拣系统,对现有的作业空间环境进行最优规划,充分利用了厂房的高度空间,实现空间的高效利用。以最小的面积实现足量的存储,优化传送距离实现了高效的运输。缓存、输入、输出各自独立运行,互不干涉。

  (3)智能非悬挂式仓储物流系统

  智能非悬挂式仓储物流系统主要由智能仓储系统(立体仓库系统)、柔性输送系统(自动化输送与搬运系统)、自动化分拣系统(交叉分拣、辊筒分拣等平面分拣系统)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组成。

  (4)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

  公司对于所出售的生产系统及仓储系统设备均配备有相关控制及信息管理软件,公司也单独出售线外系统(主要构成为信息采集装置(如扫码枪)、信息展示装置(如平板电脑等)及相关管理软件)。公司主要针对纺织服装类企业开发了针对性、综合化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也就是MES系统。MES软件即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软件,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基于对下游缝制行业的深入了解,开发的MES软件可以与客户智能悬挂生产系统、仓储分拣系统、ERP 等系统实现数据双向对接,为缝制企业提供包括智能订单管理、智能计划排程、智能工时管理、智能物料管控、智能裁剪管理、智能裁片管理、智能生产管理、智能人员管控、智能生产看板、智能品质管控、智能数据监控等管理功能模块,为企业打造一个扎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5)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

  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为基于公司过往提供的各子系统的能力,在单个项目合同中,将悬挂生产子系统、各类仓储分拣子系统及各类配套软件等融合贯通,协调运作,将物料输送、仓储、分拣、数据采集及分析在仓库及生产车间之间打通,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综合性的智能物流系统。通过合同的实施,可以实现客户工厂生产、仓储的物流及数据整合贯通,形成智能工厂。

  (6)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

  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由窗扇、窗樘和分别安装在窗扇、窗樘上的自动开启装置组成,自动开启装置由开启器、报警器和电动或气动控制器件等构成,系统包含机械构件、控制系统、传感装置、软件系统等,能在火灾发生触发系统后的数秒内自动开启,及时排放烟雾,也可在需要进行通风时开启设备通过空气对流的方式实现自然通风。随着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市场在推进智能制造同时也更加关注安全制造,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市场资源优势,将智能物流装备系统产品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装备产品进行无缝链接,为客户提供更加优秀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公司的产品结构是模块化的,根据上述产品特性,公司生产过程如下:

  (1)自加工:悬挂生产系统、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中,客户对于产品定制化的硬件部分主要是由产品金属框架及轨道壳体尺寸定制加工来实现,具体的加工就是对于定制型材的切割、钻孔等简单机加工,工艺较为简单,但是各客户所需尺寸规格差异较大,需要密切配合,这部分由公司加工完成;

  (2)直接对外采购:除上述部分由公司加工外,其他非标准件由供应商根据公司图纸、参数等要求提供,标准件由公司选型采购;

  (3)委托加工:由公司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材料,加工商根据公司设计要求加工后提供给本公司;

  (4)部件组装及固件写入:供应商提供的注塑件、电器组件、五金件、气动元件等零部件抵达公司后,公司组装成小型部件;对于控制模块,公司向其中写入固件(驱动及控制程序);

  (5)项目现场硬件安装:已经装配的小型部件及其他零部件装箱发运客户现场组装,少数大型外购件,比如立体仓库使用的货架、堆垛机等,由供应商直接发往客户现场,在现场安装;

  (6)软件安装:设备硬件安装完毕后,公司需要在设备主控电脑中安装业务管理程序及控制程序,并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参数设置,与各控制模块通过现场网络链接完备,并与客户的数据库系统对接完备。公司相关程序均由研发部门开发完善,且其以软件的形式存在,无实物生产过程。执行完上述程序,公司的设备即生产完毕。

  2、采购模式。

  (1)各品类零部件采购模式。对于公司自加工型材,由型材企业根据公司要求加工后提供给公司。注塑件,均由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生产供货。电器组件及设备、五金件、气动元件等除标准件外,由供应商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加工后供货。部分工控单片机等电子部件及少量其他部件,由公司提供委托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零部件,由委外厂商按照公司给定的技术要求完成相关加工作业。对于公司常用零配件、原材料,公司会有部分备货。

  (2)供应商管理。公司通过收集市场信息结合经验判断筛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整理添加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信息库,公司已构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供应商考核,对于供应商供货的质量、交货期、服务等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进行供应商的动态调整。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库存需求制定采购清单;采购人员对供应商信息库里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对比,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员对供货情况进行跟踪,并检验供应商供应的原配件,验收合格后入库。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以直接销售模式销售产品,与客户建立了稳定销售及服务关系。公司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同时市场区域也在向东南亚、南亚等区域扩展,及时了解当地的客户需求信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销售流程,从合同洽谈到项目完成共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与客户进行接洽并了解客户需求,再派专人考察客户现场场地,之后提出设计方案,与客户协商后确定方案、报价、草拟合同,经公司对合同评审通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项目需要,向仓库申请备货,仓库发货时安排人员跟进项目的安装、培训及验收工作;后期继续跟进收款对账事宜。

  4、研发模式。研发中心根据市场及各渠道信息对于研发需求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后由各研发部门将初步评估下发具体研发小组进行产品研发调研;研发小组调研后向研发总监提交相关调研报告。研发中心就调研报告组织本部门、市场部门及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是否启动该项目计划,如讨论通过该研发项目正式启动,项目立项后根据立项文件完成相关研发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工厂装备上进行了持续不断的产品创新,积极开拓新的行业应用场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生产、采购、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模式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1)智能制造领域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优势减弱,人口红利出现拐点。在制造业劳动力比较优势减弱的情形下,智能化转型从供给侧提升企业生产要素中的科技要素,提升劳动生产率,成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转型方向。2021年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提出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和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作为一项持续演进、迭代提升的系统工程,智能制造需要长期坚持,分步实施。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转型。

  (2)服装生产等缝制行业的智能化现状。目前,在缝制类工厂生产过程智能化升级改造中,多数企业从应用智能化悬挂生产系统开始做起,将生产车间的生产数字化、智能化。行业头部企业开始将整个工厂的物流体系,包括从面料到生产到成品库的系列物流输送环节打通,避免信息孤岛,形成智能化工厂。纺织服装业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传统生产模式导致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减少,生产复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导致对智能制造形成较大需求。

  (3)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发展现状

  2017 年年初,消防信息化结合新的技术,比如云计算、大数据等,制定了十三五信息化总体规划,该规划的出台意味着消防工作走上了智慧化、科技化、智能化的大趋势。智慧城市的发展,已经接近于中后期,而相比于智慧城市,智慧消防还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目前,排烟窗的最大市场为制造业工厂和大型基础设施(会展中心、机场等),约占市场份额的85%。2018年8月1日《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正式实施,排烟窗行业告别无规范可依的局面,整体行业迎来高速增长期,主要体现在新能源工厂和物流类厂房等工业类项目增幅较大。其中新能源行业例如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硅晶加工等企业,发展较为强劲。物流类厂房从之前的机械排烟改为自然排烟后也迎来高速发展期,例如普洛斯物流、京东物流、菜鸟物流、顺丰物流、韵达、中通等龙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布局中都有设计和使用自然排烟窗。2023年5月22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征求意见稿,相关产品的国家强制标准将会推出,行业发展将会更加规范。

  2、基本特点。

  缝制行业智能制造车间,将传统的捆包流生产流程升级为单件流生产流程,可以实现“数据化、部件化、智能化”生产。即生产全过程数据通过 RFID 采集的方式实现数字化;将产品制造过程分成若干部件,通过智能悬挂生产系统实现多款、多码、多色、多部件分别加工拼接;通过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智能、自动、精确的对繁杂的工序进行管控,完成管理和制造的对接。除上述数字化车间功能外,加上具备智能自动存储及分拣的面料库、成品库,以及各环节之间的输送线或者 AGV 等自动输送系统,可以构成整个智能工厂的整体框架结构。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主要是通过传感器感知烟雾、温度等数据,通过与系统设备条件进行反馈验证,从而实现智能化的开启、关闭。目前,虽然行业智能制造取得一些成效,系统中使用的传感器、专用控制器件、控制软件等很多国内均可制造生产,高端领域的个别核心部件,比如高端的PLC从稳定性考虑还是会大量采用国外品牌产品,随着智能制造的快速推进,相关部件将实现完全的国产化。从近期来看,随着工业软件的普及和升级,感知元件、新传输技术以及智能设备的使用,构建行业智能工厂的基础元素已经基本构建,较大规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将逐步从数字化车间升级到智能化工厂整厂改造。从中长期看,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更多运用,使得大量工业数据会不断连接、运算、迭代,最终形成能够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高度协同制造模式,智能工厂将会朝数字化的工业物联网协同大平台发展。

  3、主要技术门槛

  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需要机械、电子电器、控制、计算机与网络、生产制造等各方面的技术人才,以及能够根据行业特点进行整体系统规划的人才。以应用于服装业的智能物流产品为例,其设备的生产不但需要机械设计、信息技术等科技型人才,还需要深度熟悉服装厂缝制具体工艺的经验型人才,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能整体把握服装厂从面料存储、发料、剪裁、缝制、整烫、包装到仓储、批发、配货等整体生产流水操作的系统规划型人才,各种类型人才的密切无缝配合是生产智能物流系统产品的关键因素。智能物流装备及配套系统具有定制化特点,要求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总体规划、系统集成、产品研发以及现场实施能力,对各类物流软、硬件具有较深的研究,并熟悉客户所在行业及客户本身的生产工艺和运营管理的特点,才能根据下游行业客户的需求提供高质量定制化服务。因此,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经验为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行业中,排烟系统分为自然排烟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采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自然排烟窗。自然排烟窗根据是否需要人为干预分为手动排烟窗和自动排烟窗。公司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属于自然排烟窗中的自动排烟窗,即发生火灾后无须人为干预,能自动开启的自然排烟窗,一般由窗体、执行机构、控制系统、管路(线)等组成,系统包含了自动控制及算法技术、机械机构技术、网络通讯及电子部件技术、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要求,在火灾发生后的数秒内自动开启,及时排放烟雾,也可在需要进行通风时开启设备通过空气对流的方式实现自然通风,在传感器数据监测、大推力停启、密封隔音等有较高的技术要求。由于系统投资额一般较大且较为复杂,不同客户采购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项目往往通过多方位考虑后才进行采购。技术水平、行业经验、市场信誉等是客户选择系统供应商的重要判断因素。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少有的可以自行研发生产从原材料库、到生产流水线、到成品库以及其间自动物流传送等全套智能物料传送、存储、分拣装备,以使缝制企业具备生产全过程智能工业物联系统的竞争者,同时公司的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使得公司在能够在为客户解决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同时推动客户向智能消防安全及节能减排方向上提升,公司在软件、硬件及人机交互、产品物联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由智能制造向绿色制造、安全制造延伸,以数字化赋能产业链发展,以提高客户利润为目标,打造数字化工厂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在智能物流系统产品方面,公司已与大杨创世、阿迪达斯、安踏、海澜之家、HM、迪尚集团、优衣库、乔治白梦百合家居、以纯、迪卡侬、江苏阳光、罗莱家纺、耐克、九牧王富安娜家纺、梦洁家纺、申洲国际、特步、波司登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家纺品牌商自身工厂或者其代工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国内一众品牌服装、家纺、家居生产企业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是行业内新产品、新技术的开拓者,并且公司在不断拓展产品的行业应用场景,市场外延进一步扩大。在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方面,公司为华晨宝马冲压车间、新桥智能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大众汽车(安徽)、鄂州民用机场、呼和浩特新机场、大兴机场货运区、潇河国际会展中心、北京新国展二期、呼和浩特新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等众多项目提供智能化的产品。

  公司已成为行业品牌突出,有较强技术实力,少数能够为客户提供整厂化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安全制造解决方案的输出者。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劳动力成本逐渐增加及产业转型的需要,更多的企业开始寻求如何依靠设备来增加效率,特别是 5G 工业互联网逐渐开始应用,传统的局部单机设备改造,工业生产信息孤岛问题将成为制约企业效率提升的障碍,工业软件的普及和升级,感知元件、新传输技术以及智能设备的使用,缝制类行业智能工厂的基础元素已经基本构建,缝制行业较大规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将逐步从数字化车间升级到智能化工厂整厂改造。报告期内,随着OpenAI公司发布了GPT-4,人工智能走上高速发展阶段,AI对于智能制造影响将进一步增强,因此公司加快了智能制造系统的发展更新,特别是在数字孪生、智能制造协同平台上加快了创新与探索,加快了智能工厂的系统平台建设,为大数据采集、管理提供平台基础,让系统朝更加智能化演变,推动流程再造,推动设备物联。在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未来制造工厂将大量采用 AI+loT 相结合的技术,使得大量工业数据会不断连接、运算、迭代,最终形成能够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高度协同制造模式,AIoT 制造将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162,737.46 元,同比增长21.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279,952.39元,同比增长 17.5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49,651.78元,同比增长13.0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42,998,503.50元,同比增长3.3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53,042,752.51元,同比增长2.64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智能工厂装备业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产品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市场业务收入保持增长态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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