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8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积极准备回函相关工作。鉴于《关注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5月8日前完成回复。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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