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4日、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24-011),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资产经营”)、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姑苏区国资办”)进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4日、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名城资产经营、实际控制人姑苏区国资办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4日、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24-011),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24-011),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净资产为负值。
如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4 年4月18日、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博信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12)、《博信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13)。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测算,目前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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