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称,“21碧地01”“21碧地04”及“21碧地02”二次展期的方案获得投票通过,部分本金及利息兑付时间推迟至9月。原展期方案规定,碧桂园应于3月12日支付“21碧地01”2023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的利息,并应于4月12日兑付2%的本金及对应利息;此外,应于2024年3月17日兑付“21碧地04”2%的本金及对应利息,两笔债券均未能按时兑付并进入30个交易日宽限期。“21碧地02”则应于今年6月15日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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