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2日 01:23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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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1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3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对2024年经营方针、未来发展规划向监事会提交《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在202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8.23亿元,比上年增加26.24%;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亿元,比上年增加128.56%。

  2023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1.39亿元,比上年减少2.42%;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31.65亿元,比上年减少24.27%;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9.60亿元,比上年增加12.18%。

  2023年销售费用为2,256.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96%;2023年管理费用为14,313.15万元,比上年减少0.66%;2023年财务费用为6,083.10万元,比上年减少50.55%;2023年研发费用为5,525.81万元,比上年增加56.18%。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2亿元,较去年增加86.86%;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亿元,较去年减少551.96%;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8亿元,较去年减少479.99%。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2日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分配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所有成员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未另行支付其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报酬。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将遵循2023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监事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与全体监事均有关联,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根据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即2025年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6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拟用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质押、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相关的事宜,具体融资金额届时将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办理该银行等机构融资手续时,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可以用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

  就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选择融资银行等机构及单笔融资额度,就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类型。

  就拟注册发行的债务额度,如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注册发行总金额有限制要求的,则以该金额为上限;对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不受协会注册额度限制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分别为: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总额不超过10亿元。

  公司视实际资金需求安排进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调整债务结构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该项授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决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类型、品种、金额、期限、发行批次及数额、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并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

  (2)选择及聘任合格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它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文件、发行文件、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4)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必要的注册及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该工具向相关部门递交注册申请及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发行该工具的建议作出必要修订;

  (5)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就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相关事宜;

  (7)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及授权期限内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商业汇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开展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即2025年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可独立开展票据池业务,也可以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票据池质押额度由全体签约企业共享。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决定单笔融资额度,决定参与票据池业务的子分公司及其变更,签署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6.0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等方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3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0,563,998.57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83,163,507.5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8,316,35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6,044,232.52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现金红利206,720,378.45元。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44,171,010.89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2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0,130,000.0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44,041,010.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500,130,0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17%,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分配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2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隶属于医药制造业,地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是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公司始终坚持发展“生物发酵”与“合成生物学”双轮驱动战略,目前主要从事生物发酵技术和合成生物学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公司生物发酵项目占地1,319亩,总投资已逾80亿元,建设有硫氰酸红霉素生产线一条、头孢系列中间体生产线二条、熊去氧胆酸粗品生产线一条,总产能约为16,000吨/年,主要产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7-ADCA、D-7ACA)、青霉素类中间体(6-APA、青霉素G钾盐)、熊去氧胆酸粗品、辅酶Q10菌丝体等,是国内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企业之一。

  公司合成生物学项目占地591亩,分2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为10亿元,一期项目建设有化妆品原料、保健品原料柔性生产线2条,主要产品包括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依克多因、红景天苷、麦角硫因等,公司是目前业内为数不多的完成了合成生物学从选品—研发—大生产的企业。

  公司当前生产的主要产品中,硫氰酸红霉素主要用于进一步合成大环内酯抗生素,如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7-ACA、D-7ACA及7-ADCA主要用于合成头孢菌类药物;6-APA、青霉素G钾盐主要用于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药物;熊去氧胆酸(粗品)主要用于精制熊去氧胆酸;辅酶Q10菌丝体主要用于生产辅酶Q10;红没药醇在舒缓修复敏感肌肤、美白、口腔护理以及洗护产品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5-羟基色氨酸主要应用于医药、保健品等。各产品的主要用途具体如下: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带动业务发展为思路,以“研发创新”为川宁生物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密切注视国际生物发酵和环保处理等前沿领域的发展。公司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生物发酵领域的菌种优选、基因改良、生物发酵、提取、酶解、控制和节能环保技术,在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实现了关键性突破。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培育,掌握了高产量菌种制备技术、500立方发酵罐制备与优化设计、生产线高度自动控制、陶瓷膜过滤技术、纳滤膜浓缩技术、丙酮重结晶工艺、复合溶媒回收工艺技术等。尤其是创造性地使用500立方生物发酵罐,为当前最大的抗生素及发酵中间体发酵罐,解决了超大发酵罐的设计建造、发酵液溶氧供给、无菌控制、营养传递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瓶颈难题,大幅度提高了单批产量和效率,规模化效益明显。此外,公司在生产车间设计和在线控制设备技术领域的高起点及高度集成性,也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公司先后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微生物发酵抗生素中间体工程实验室”“新疆抗生素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入选“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名单”“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理事会成员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常务理事单位”;荣获“2016年十二五全国轻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18年度绿色发展典范企业”“开发建设新疆奖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共申请158项专利(发明专利108项、实用新型49项),其中有72项专利已获授权(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40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①研发创新硕果累累

  上海研究院在前期已构建的5类底盘菌和化合物平台基础上,充分利用自动化高通量菌种构建和筛选平台,研发效率进一步提升。上海研究院2023年又先后完成化妆品活性原料RCB112角鲨烷、饲料添加剂RCB114肌醇、保健品原料RCB108褪黑素等产品的菌种构建和小试发酵和提取工艺的优化;部分产品已经在川宁进行中试。中长期项目主要聚焦在大宗或产值较高的二类产品的研发,如生物基材料单体RCB138、饲料添加剂RCB136、化妆品原料RCB125、香精香料RCB126等也完成所设定的阶段性里程碑指标,总体研发进展达到预期。

  报告期内,锐康生物通过自主研发已向川宁生物交付的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肌醇、角鲨烷、依克多因等产品,目前各个产品的产业化进度如下:其中红没药醇已成功在“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进行生产并已进入销售阶段,5-羟基色氨酸中试阶段已完成,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麦角硫因已进入中试阶段;肌醇小试已完成,目前已进入中试阶段;角鲨烷、褪黑素正在小试验证;依克多因小试验证已完成。

  ②烫平生产波动,智能化升级

  根据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及青霉素类中间体三大产品历史生产数据,公司制定并完成9项烫平波动改进方案,包括筛选高产菌株、精细化控制、提高批产量和收率等,各生产车间和辅助系统共同发力,公司各产品收率及产量明显提升。公司大力推行自动化改造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思路,与专业机构、厂家进行考察和交流,基于实际确定改造方案并加以实施,2023年公司实施改造项目13个,工艺优化、节约能源、减少三废降本增效措施80余个。

  ③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如期建设投产

  2023年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投资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可年产红没药醇300吨、5-羟基色氨酸300吨、麦角硫因0.5吨、依克多因10吨、红景天苷5吨、诺卡酮10吨、褪黑素50吨、植物鞘氨醇500吨及其他原料的柔性生产基地。该项目于2023年3月启动建设,2023年12月完成一期项目试车,此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双轮驱动战略”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一环,是公司完成合成生物学从选品—研发—大生产的全产业链布局的关键一步,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等合成生物学系列产品的商业化生产,也标志着公司从资源要素驱动向技术创新驱动的成功转变,从而实现公司效益的稳步提升。

  ④川宁生物在上海设立市场部

  公司市场部于2023年6月筹建,同年8月在上海正式设立。市场部致力于公司合成生物学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当下市场部以日化作为推广切入点,打造公司在日化行业的品牌形象,推动日化线产品的销售,促进公司与代理商及品牌客户的沟通交流。针对公司推出的首个合成生物学单品舒瑞宁?红没药醇,2023年市场部协同锐康生物和销售部参加了广州荣格高峰技术论坛、华东区域代理商研讨会和Incosmetics asia 展会等活动。和市售化学合成的消旋结构的红没药醇相比,舒瑞宁?红没药醇不仅最大程度保留了活性最强的左旋结构,同时还避免了氧化产物杂质的产生,无论纯度和含量都为同类产品中的高规格水平。另外,该产品有有体外3D皮肤表皮舒缓验证以及敏感肌斑贴实验的安全性验证。其出色的品质、功效以及符合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特点,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青睐。

  ⑤搭建合作平台,共谋大业

  公司始终贯彻“在已知领域建立产业联盟、未知领域建立知识联盟”指导方针,秉持合作共赢、开放共享的态度积极开展外部项目合作。

  公司与北京微构工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微宁生物”,利用公司现有产线进行PHA的生产,向全球客户提供PHA产能,加速推动PHA的产业化。未来可通过“一带一路”辐射亚洲、欧洲客户,以“PHA”向全球客户发出“绿色之约”,展示中国生物制造魅力,加快推动PHA绿色生物基材料的全球化,以实际行动助力“一带一路”的建设。

  公司与上海金珵科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在AI赋能发酵产业、AI辅助合成生物学研发、新产品合作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一方面将人工智能与川宁生物现有产业结合,尽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效率。具体包括打造生成式人工智能虚拟工程师,建立原料、工艺、产量的生成式可解释的人工智能工程化平台,通过机器学习迭代反馈实现抗生素中间体生产新范式和效益的系统性提升。另一方面将人工智能用于辅助合成生物学的研发,利用生成式AI辅助提升代谢途径中关键酶性能,预测复杂代谢途径中的靶点,从而提升终端小分子产品的效价、碳转化率和时空转化率,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4yPfeAv1hm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17:00-18: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17:00-18: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出席嘉宾

  董事、总经理邓旭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懿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顾祥先生;副总经理、销售总监姜海先生;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赵华先生;独立董事段宏女士;长江证券保荐代表人李忠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17:00-18: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yPfeAv1h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顾祥先生

  电话:0999-8077777-9278

  传真:0999-8077667

  邮箱:ir@klcnsw.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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