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横洞工业园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张福如先生。因工作原因,董事长杨海坤先生采用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推荐,本次会议由董事张福如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22人,代表股份66,610,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687%。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0人,均为2024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372,2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95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8,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2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57,214股同意、53,6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57,214股同意、53,6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62,814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57,214股同意、53,6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62,814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0,600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59%,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41%,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62,814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62,814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0,600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59%,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41%,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62,814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0,600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59%,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41%,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9、《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66,562,814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0,600股同意、48,05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59%,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41%,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陈志生律师、云芸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登云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登云股份,证券代码:002715)自2024年4月1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鉴于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登云股份,证券代码:002715)自2024年4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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