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24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24
2024年04月22日 00:4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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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5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4-2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周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提名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十一)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世利先生、李晓先生、孙立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十二)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7日14:00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审议专职董事长2023年度绩效年薪及2021-2023年度任期奖励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关于选举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4.关于选举孙静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5.关于选举周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6.关于选举甘先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徐世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关于选举李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3.关于选举孙立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李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2.关于选举邹牧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编号:2024-2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7.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7日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A、B股股票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B股股东应在2024年5月1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的相关公告。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4、 议案10、议案11、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8:30-12:00;13:30-17:00)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二。

  五、 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岩、沈相君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传真:0431-85122756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0

  2、投票简称:富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1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1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委托出席监事1名,其中公司监事邹牧冶女士、宋子会先生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杨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邹牧冶女士进行表决。

  3. 会议由邹牧冶女士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公司于《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4-1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0,764,709.13元,提取盈余公积47,076,470.91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423,688,238.22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012,818,165.61元,合计未分配利润4,436,506,403.83元。

  公司拟定本次股利分配预案如下:

  分配预案:

  按总股本1,741,643,085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1,832,240股后,以股本1,719,81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29,952,711.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分红比例: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429,952,711.2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1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832,2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上述B股现金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4、2023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4-1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杨丽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进行调整,即在2023年财务报告中追溯调整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4-1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1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适应公司日常管理和未来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设计规范、完整,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4CCAA2B003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全部达成,所有97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0,863,300份(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2024-2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号:2024-2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5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4-2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邹牧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提名李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17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8日,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0,764,709.13元,提取盈余公积47,076,470.91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423,688,238.22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012,818,165.61元,合计未分配利润4,436,506,403.83元。

  近年来,公司“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及网联化”业务布局持续完善,经营质量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倡导,坚持长期、真诚回报股东的理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按总股本1,741,643,085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1,832,240股后,以股本1,719,81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29,952,711.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上述B股现金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429,952,711.2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1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832,2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1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2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查确认,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所有97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0,863,300份(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吉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吉国资发考分[2021]30号),吉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1年2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18日,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31.65万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授予价格为6.6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1年6月8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富奥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133。2021年6月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0、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1、注销依据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时间及比例如下: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层面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照wind行业划分标准,选取“机动车零部件与设备”行业的上市公司。对标企业为2019年wind“机动车零部件与设备”行业中收入50亿元以上的27家企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剔除或更换样本。

  当期行权条件成就,则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行权;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对应的股票期权。

  2、注销原因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4CCAA2B0035),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6.46%。由于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

  3、注销数量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全部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97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0,863,300份(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期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流程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1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8日,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毕强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桂香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而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5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邹牧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提名李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李冰先生、邹牧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一、李冰先生简历

  李冰,1983年出生,籍贯吉林大安,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业务室主任、人事行政团队经理、营销部长、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内控建设及监事监督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管理审计部责任追究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管理审计部审计综合管理高级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管理审计部(审计中心)总监(主任)。

  李冰先生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担任管理审计部(审计中心)总监(主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邹牧冶女士简历

  邹牧冶,1984年6月出生,籍贯吉林长春,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毕业,助理研究员、一级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企业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邹牧冶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监事会办公室(企业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2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5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周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提名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世利先生、李晓先生、孙立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名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卢志高先生、孙静波女士、周晓峰先生、甘先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世利先生、李晓先生、孙立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立荣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先生、孙立荣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徐世利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胡汉杰先生简历

  胡汉杰,1964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汉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杨文昭先生简历

  杨文昭,1977年出生,籍贯陕西眉县,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机械厂人事处副处长、北京长庚消防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部主任、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兵兴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杨文昭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书记兼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卢志高先生简历

  卢志高,1978年出生,籍贯河南虞城,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经济师。历任一汽丰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总成工厂代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卢志高先生在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党委书记;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孙静波女士简历

  孙静波,1978年出生,籍贯吉林长春,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硕士,高级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吉林省信托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孙静波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周晓峰先生简历

  周晓峰,1969年出生,籍贯浙江宁波,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历任宁波市邮电局技术员,华翔集团销售部经理,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华翔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晓峰先生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甘先国先生简历

  甘先国,1964年出生,籍贯吉林辽源,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一汽集团公司辽泵厂副厂长;富奥公司制泵分公司副总经理;采埃孚富奥底盘技术(长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奥股份公司泵业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富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泵业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富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富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富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甘先国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1,111,313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徐世利先生简历

  徐世利,1963年出生,黑龙江省海伦市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一汽大众技术开发部部长,一汽集团规划部副部长,一汽技术中心副主任兼汽研所副所长,一汽集团公司研发总院院长、党委书记兼造型设计院院长、技术中心主任,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科学家、创新委员会委员。

  徐世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李晓先生简历

  李晓,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等职务。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博士生导师;珠海市横琴新区智慧金融研究院/吉林大学横琴金融研究院院长;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学科评议组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

  李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孙立荣女士简历

  孙立荣,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计;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吉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立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1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文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杨文昭先生简历

  杨文昭,1977年出生,籍贯陕西眉县,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机械厂人事处副处长、北京长庚消防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部主任、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兵兴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杨文昭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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