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04月22日 00:40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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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高稳定度测试仿真和高品质信号质量测试仿真:长时间多次测试仿真结果一致性优越。要求仪表厂商对测量测试的核心技术体系一一高端射频微波技术、数字电路技术、实时信号处理技术与非实时信号处理技术,进行长期迭代积累并不断突破技术极限。为了准确测量被测件高品质信号质量,无线电测试仿真仪器仪表需要更加高品质信号表征,为了实现高稳定度测试仿真和高品质信号质量测试仿真,公司长期积累和迭代高品质低噪声测试仿真硬件平台技术(包括射频微波技术和数字电路技术),确保大频率范围和大动态功率范围内,硬件平台在任何频点和任何功率点都具有高稳定度、低噪声特征,用以实现高稳定度测试仿真和高品质信号质量测试仿真。

  ②在多个无线电产业都实现精密测试仿真:由于无线电体制特性及行业标准存在差异,这就需要高端仪表厂商除能在大频率范围和大动态功率范围内实现精密测试仿真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各个无线电产业的标准或者信号特征具有深度理解能力,开发出应用于不同行业的测试仿真应用软件,从而满足多个无线电产业的精密测试仿真需求。例如,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5G NR信号发生软件应用于5G无线电设备测试,IoT信号发生软件应用于物联网无线电设备测试,雷达信号发生软件应用于雷达设备测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我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受国外隐形技术壁垒等因素制约,高端产品依赖进口。国内无线电测量仪器与国际水平相比,在产品结构、高端产品的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我国高端无线电测量仪器,大部分来自国外,市场主要被美国是德科技、德国罗德与施瓦茨等国外厂商占据。

  公司是国内少有的专注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器仪表研制的企业,经过长期积累,掌握了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表开发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建立了一支具备系统架构设计、算法研究、核心信号处理固件设计、射频微波设计、高性能数字电路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的专业人才团队。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注重仿真测试专业人才培养、核心技术团队建设,能够持续高效地为无线电行业客户提供研发、生产等所需的高端仿真测试产品及服务。公司为中国移动提供了5G系统性能检测设备;为全球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商提供网络、终端及系统仿真测试核心设备和解决方案;为车联网检测中心及各大科研院所提供自组网通信设备检测系统;为嫦娥登月着陆雷达及火星探测器等提供雷达回波仿真器。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国内无线电测试仿真领域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被中国移动研究院评为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

  公司持续通过自主研发推出产品性能指标对标海外厂商高端型号的各类无线电测试仿真仪器设备,如无线信道仿真仪、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矢量信号分析仪等,核心产品持续获得下游用户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在国内无线电测试仿真仪表厂商的行业竞争力和下游客户认可度稳步提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高规格、平台化、模块化是无线电测试仪器仪表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发展,通信系统数据传输速率和系统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对无线电设备和测试仿真设备的信号纯度(如EVM、邻道抑制等)、带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的无线电系统需要具有更多通道、更高带宽、更高频段、更高信号质量的高规格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同时,在当前多种类型的无线电体制下,每种体制对频率范围、功率范围、带宽、通道数等主要参数各有需求,技术的快速发展也推动了需求的不断变化,对测试仪表性能及迭代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平台化和模块化的发展可通过在成熟的基础平台上配置不同的信号处理模块、射频通道模块、软件驱动、算法模块等的方式,快速实现不同用户、不同无线电体制的测试需求,成为测试仪器仪表发展的必然趋势。

  (2)国内无线电测试仿真行业持续实现技术突破,逐步实现国产化

  我国测试仿真仪器仪表行业一直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同质化竞争激烈,高端测试仿真仪器仪表市场被国外巨头厂商垄断。随着我国无线电领域技术发展,相关无线电设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缩小,甚至部分技术领先国外,带动了国内测试仿真技术的持续突破,逐步实现国产化,国产仪表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3)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拉动了高性能仿真测试仪器仪表的需求

  随着国内5G建设的持续推进、5G-A的商用启动及6G技术预研,相关通信设备(如基站、手机)、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的相关产品大规模应用,迫切需要高性能无线电测试仿真仪器仪表为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提供技术保障。同时,航空产业、卫星及应用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业等高端装备业在无线电领域广泛使用高宽带、高频率、高阶调制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技术,这些新技术设备在使用到高端装备前,需要高性能无线电仿真测试设备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请查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窦绍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有效地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春玉,200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35.00万元,系按照北京大华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 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审议了选聘文件,认为北京大华国际符合相关选聘要求,并且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5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有关工作以及签署相关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该项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6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吉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王川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邢存宇先生(主任委员),樊晓兵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88号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吉林、李文军、黄永刚、王川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五)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邮件、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使用信函、邮件、传真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一)、(二)、(三)、(四)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88号

  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87991255

  传真:028-61770753

  邮箱:public@ksw-tech.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出席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吉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稳定高效的发展,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樊晓兵先生、樊勇先生及邢存宇先生的任职经历、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因此,全部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樊晓兵先生、樊勇先生及邢存宇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张吉林先生、李文军先生、黄永刚先生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因此,全部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张吉林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所制定的方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8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公司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平台建设和市场拓展等,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099,035.1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2,924,661.43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12,000.0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0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7,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8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99,035.1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2,924,661.43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8,312,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器仪表研发、生产及销售,所处行业为无线电测试仿真行业是下游无线电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渗透于芯片、模组、各类无线电设备以及无线电总体建设等几乎所有的无线电产业链环节,同时贯穿于下游无线电设备设计研发、认证验收、生产、售后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发展,通信系统数据传输速率和系统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对无线电设备和测试仿真设备的信号纯度、带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更多通道、更高带宽、更高频段、更高信号质量的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表的需求呈高速增长趋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专注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器仪表研制,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拓展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592,630.46元,实现净利润87,099,035.18元,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持续增长,核心产品矩阵逐步完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2024年,公司将不断拓展新产品体系,迭代现有产品的性能,加大力度开展新产品客户导入以及更多下游领域的开拓,基于对客户需求深度洞察,围绕核心产品逐步丰富和完善各种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在现有业务基础上针对下游领域市场扩大领先优势,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方面,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根据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投资回报规划与机制的“持续、稳定、科学”,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2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坤恒顺维”)董事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857,477.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22.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专项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631,942,522.08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631,942,522.04元差异0.04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实际缴纳印花税较预计减少0.04元。

  【注2】: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118,396.22元。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系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合计数。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加计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于2022年2月10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王朝支行更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简称“中信银行成都锦江支行”)。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4,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78,000,000.00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3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及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季度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等额置换募集资金1,748,047.97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2022年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存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的保证金1,872,083.58元已全部收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账户获得9,484.11元利息收入,该利息收入于期后2024年1月转回募集资金专户,除此之外无其他变动。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认为:坤恒顺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坤恒顺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坤恒顺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编制单位: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竣工,因此提前产生部分效益,2023年该项目产生效益总金额为77,147,557.95元。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1,11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损失。具体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的详细会计政策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2023年度计提(考虑了转回的影响后)信用减值损失1,082.9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50.59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帐准备28.3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9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81万元。

  2、存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9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15.83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1,115.8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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