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王子新材,证券代码:002735)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书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关于公司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相关机构及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保荐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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