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 亢德芝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耕地保护的政策,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显示,我国共有耕地19.179亿亩,不断逼近18.65亿亩红线。相比此前的“二调”,10年间耕地减少了1.13亿亩。为防止耕地进一步流失,自然资源部多次调整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由2021年之前的耕地“占补平衡”到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之后的两平衡(耕地“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再到现在的“大占补”“以补定占”,目的就是通过调整管理方式、压实各级责任、强化考核监管,实现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由“小占补”变为“大占补”“大平衡”,将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变革,然而一项新的耕地保护政策需要有更明确的管理要求、明晰的责任分工、有力的监管手段,才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笔者建议:
一是优化新增耕地指标验收程序。优化新增耕地指标验收程序,对于村集体或农户自行垦造的耕地,新增耕地指标、水田指标、粮食产能经有关部门验收后,符合验收标准的,均可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
二是探索实行补充耕地指标滚动管理。自然资源部针对耕地“大占补”“大平衡”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的使用方式,可探索实行3年或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三是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完善耕地保护体系,明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运机制。深入研究空间规划“功能分区—管制分区—用途转换”的全要素用途管制逻辑,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图斑—稳定耕地的空间用途管制研究。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探索耕地生态补偿制度。
(作者系九三学社湖北省委会委员、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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