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2024年04月20日 03:0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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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凌杰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9,743,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4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9,575,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7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60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712%;反对1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60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712%;反对1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0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712%;反对1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2.2740%;反对1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7.72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049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049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049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049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049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049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049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67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49%;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药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370 股票简称:亚太药业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当前转股价格:4.21元/股

  转股日期:2019年10月9日至2025年4月2日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4月8日起算,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24号”文同意,公司9.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亚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

  2019年6月10日,公司实施完毕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36,4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亚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亚药转债”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6.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5 元/股向下修正为8.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9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50元/股向下修正为6.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3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0元/股向下修正为4.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21元/股的85%,即3.58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亚药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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