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讯 记者荆文娜报道 为强化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和用工需求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完善民营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合作机制,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需要,力争2024~2027年,每年培训民营企业员工100万人次以上。
此次《通知》对依托公共实训基地提升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制定出了更加细致的推进办法,主要聚焦三个方面。
共享资源。一是共享场地设备。指导公共实训基地与民营企业共建“联合体”和“分基地”,共享培训所需的场地和设备,打造“生产+培训”真实场景。二是建强师傅队伍。创新公共实训基地教师评聘制度,将民营企业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工匠”“老师傅”纳入师资库,推动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工匠学院的师资互通共用。三是开发优质课程。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课程设计和开发,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培训课程,完善培训课程与产业发展需求联动调整机制。
共育人才。一是扩大岗前培训。支持公共实训基地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实用性、操作性技能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储备。鼓励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承接民营企业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新型学徒培训,提高岗前培训的覆盖率和质量,推动员工“上岗即能适岗、转岗即能顶岗”。二是加强在岗培训。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导向,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员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养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三是深化以赛促训。培育选拔优秀民营企业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共促发展。一是完善就业帮扶。推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促进劳动者培训后尽快实现就业。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面向困难群体推送合适就业岗位。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动劳动者培训与企业需求对接,强化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共同推进完成行动目标,持续增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三是推广典型经验。遴选一批优秀案例进行通报推广、奖励表彰,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制度,营造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行动落实,以服务企业发展、促进技能就业为导向,培养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更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员工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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