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18日 04:43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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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A幢二楼A0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 202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世均先生、黄博先生、马剑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 998 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剑、熊小丽

  联系电话:0512-89188688

  传真:0512-81880595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0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5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570.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4,983.3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5,462.7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418.7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479.4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7.1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0.0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为0.00万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3号),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5.705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3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55.06万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4.9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4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4,492.2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1,853.3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44,092.5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1,539.98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1,187.2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0.1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为0.0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021119000984974)。2021年7月5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5512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7月7日,本公司与四川瑞可达连接系统有限公司、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以下简称“绵阳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绵阳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1100001650)。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02111920093142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975940968880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950210103)。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462.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492.2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可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17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25,462.84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462.8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9,999.89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6.55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3: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于2023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8,102.9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58.0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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