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4年04月18日 04:43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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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下同)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

  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庆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威奥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支付的监事人员薪酬共计人民币134.8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监事不以监事职务领取薪酬,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监事每人每年领取的薪酬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二)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资产组商誉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06,201.8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460.69万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441.3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0,529.05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含税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7,080.69万元),其中,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7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829.0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441.3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36,904,216.36元。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3.47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5亿元(含7.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岛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上市时,聘请了专业机构结合轨道交通行业细分市场和公司的自身情况,充分论证了青岛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拟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新建批量生产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类和设备类产品的生产基地,扩大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的产能。青岛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351.02万元,原定建设期18个月。

  公司于2020年5月上市,自2020年以来,受大环境影响,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国内动车组新造及检修业务相关订单下滑较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开发及订单情况放缓了青岛项目建设,将预计投入使用时间由2021年1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因受前述原因影响,公司亦未能在2023年12月前完成青岛项目。但2023年以来,铁路行业呈现复苏趋势,因此,公司决定继续推进青岛项目的实施,将预定投入使用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2)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5,514.94万元,均用于生产设备的购置。

  (3)项目后续情况

  2023年以来,国内铁路行业呈现复苏态势,公司主营业务有所恢复。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推进青岛项目的投入。

  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唐山项目”)

  唐山项目系公司结合2018年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目的是进一步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高自动化水平和产品竞争力。近年来,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较唐山项目确定时发生诸多变化,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有生产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经营需求,继续实施唐山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综上,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降低投资风险,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唐山项目,并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终止唐山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威奥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威奥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对应的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威奥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编制单位: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唐山项目。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截至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4,000.86万元(包含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利息收入)尚未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1,147.40万元也尚未支付,因此募集资金专户尚未销户。此处统计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部分的资金。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下同)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4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归还。目前,前述临时补流的2.5亿元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部分的资金尚未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注2:该金额中未包含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于威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编号:2024-025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7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和第三届第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599,354.60元。具体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599,354.6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48,108.60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5,616,248.5元。

  3、商誉减值准备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公司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9,111,770.36元。

  4、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0,155,724.14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599,354.60元,共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599,354.60元,已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051,271.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8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577,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现金管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

  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仅为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做出预计,后续将视公司具体资金情况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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