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并注销方案的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并注销方案的公告
2024年04月18日 04:44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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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此金额,不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此金额)。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4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727.2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4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272.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7)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完成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 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加强股东价值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40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此金额,不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此金额),回购价格不超过4.40元/股。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4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727.2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4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272.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提前届满;

  2、经股东大会授权后,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3、经股东大会授权后,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过程中全权办理全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1、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授权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3、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达到原定回购价格上限,授权董事会可以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

  5、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7、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4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272.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则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4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727.2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则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069,639,572.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735,754,272.30元,流动资产为8,166,890,000.04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12,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917%、1.2326%、1.4693%。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4.40元/股,对应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727.27万股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完成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届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6日,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20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768,226.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676,822.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7,566,699.47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0.20元现金)111,861,793.3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06,796,310.15元。年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424,711,226.68元,资本公积为385,529,969.31元。

  董事会基于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一贯性,决定提议对2023年度利润的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724,847,6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关于加强投资者回报的其他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加强股东价值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并增加“公司应每年使用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直至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到25亿元为止,且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需符合上市条件”的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此金额,不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此金额),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公司拟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此外,为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就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司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后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属于证券投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2024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上述证券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目的

  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范围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4、期限

  自2024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委托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有效期为自2024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延期信用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6日,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请的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事务所以及公司2014年度至2023年度的审计事务所。鉴于其良好的专业精神与服务质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仇劭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伟青

  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合理的基础上与立信商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2014年度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鉴于其良好的专业精神与服务质量,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精神与服务质量,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刘婷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1462195

  传真号码:021-61462196

  电子邮箱:stock@stonehill-tec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刘婷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法务经理、高级法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4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将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周五)15:00至16: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总经理陈于冰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陈代千先生,副总经理黄国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俊祺先生,董事徐雷先生,财务总监喻佳萍女士,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724,847,6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建设一个更智慧、更美好、更和谐的世界”的使命和“成为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公司”的愿景,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基础上,全面深入布局人工智能板块,包括智能驾驶、类脑智能、AIGC等领域,并已取得一定进展。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公司旗下2345.com自2005年上线以来,始终致力于打造“千万用户的首选上网入口平台”,坚守“用户体验第一”的产品理念,已形成“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双矩阵产品体系。2345.com在互联网深耕二十余年,是国内拥有亿级用户规模的互联网平台之一,自主研发了2345网址导航、浏览器、安全卫士、好压、看图王、输入法、天气王、青鸟壁纸等多款国内知名软件,覆盖PC端和移动端,为累计超10亿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安全上网服务。多年来,2345.com秉承创新理念,以深入用户场景解决刚需问题为本,打造“高效、易用、智能”的各类娱乐、办公产品。

  受中国互联网网民增速放缓、互联网红利缩减、市场需求收缩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度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通过业务创新、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等方式保持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基本稳定。2023年度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484,937,179.47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10.99%,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85.80%;营业成本256,581,249.88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0.01%。

  (二)人工智能业务

  1、智能驾驶业务

  为贯彻公司人工智能战略,报告期内公司拟控股从事汽车智能驾驶系统研发的Nullmax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Nullmax纽劢科技”)。2024年4月,本次增资事项、表决权委托事项、委派董事事项已全部完成。收购部分股权事宜尚需浦东新区商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境外投资ODI审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拟控股的Nullmax纽劢科技践行“前装量产”路线和“视觉感知”路线,致力于打造全场景的无人驾驶应用,已形成视觉为主、多传感融合感知的智能驾驶技术方案。Nullmax纽劢科技拥有MaxDrive卓行和MaxVision远见两大系列产品,可以提供完整的智能驾驶系统方案和定制化的感知模块,以及相应的数据闭环服务。两大系列产品可以支持不同硬件配置,满足高中低不同市场需求,实现包括行泊一体、行车功能、视觉感知等不同形式的灵活应用。相应产品已基于德州仪器(TI)的TDA4芯片平台、英伟达(NVIDIA)的Orin芯片平台进行量产部署。Nullmax纽劢科技还自主研发了涵盖感知、规划、控制在内的上层应用MaxStack以及自动驾驶中间件MaxOS,可为车辆提供贯穿车端、云端的全栈软件算法应用,提供覆盖至L4级别的智能驾驶功能,并打造了平台化的BEV-AI(Bird's Eye View-AI,即面向鸟瞰图视角的AI技术)技术架构,支持所有技术的平台化应用,大幅提升量产效率和产品性能。在商业化方面,Nullmax纽劢科技已与多家知名汽车厂商建立了面向量产的深度合作,获得了国内多家汽车厂商的定点量产项目。

  2023年,Nullmax纽劢科技在2T算力芯片上实现了完善的L2级ADAS(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功能;交付了全球首个单TDA4 8T算力行泊一体方案(ADAS+NOP+HPP,注)。Nullmax纽劢科技是行业内极少数拥有量产视觉感知能力,同时拥有行车、泊车量产能力,拥有完整高、中、低配置方案能力,不依赖激光雷达等任何第三方技术,适配德州仪器(TI)、英伟达(NVIDIA)、黑芝麻智能、地平线等主流芯片平台的能力。

  (注:NOP指Navigation On Pilot,领航辅助驾驶,它允许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自动驾驶,同时驾驶员仍需时刻关注路况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控制;HPP指Human-in-the-loop Pilot,人机共驾导航,它允许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自动驾驶,但驾驶员需要在系统请求时接管车辆控制。)

  2、类脑智能业务

  公司在承继控股股东多年的类脑智能研发投入的基础上,已于2023年8月成立了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思类脑研究院”)。岩思类脑研究院以脑电大数据与脑电大模型为核心技术底座,面向脑科学和人工智能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开展脑机接口解码算法与系统、非器质性脑疾病(例如癫痫、抑郁症、严重失眠等)的诊断和评估、大脑内在状态调控等方向的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推动研究成果商业化落地。

  脑电大模型方面,近年来国内外神经信号记录技术不断取得新进展,可以采集到的脑电信号的数据量正以指数级增长,如何使用脑电解码算法从海量的数据中提取出所需颗粒度的信息,是人机交互和脑机接口系统中急需突破的痛点和难点。基于上述思考,岩思类脑研究院跳过电极、芯片等硬件的研发,直接提前布局脑电大模型的构建和研发,从而可以适应现在及将来非侵入式、侵入式等多种方式获得的海量脑电神经网络数据,以脑电大模型为硬件赋能,从而达成实时、精准、高效的人机交互系统。目前岩思类脑研究院已经开始尝试进行脑电大模型的预训练,目的在于使脑电大模型学会脑电信号的变化规律后,将大模型底层压缩出来的本征特征做为下游任务的输入,从而完成大脑意念的转译。

  图:脑电大模型的预训练与fine-tuning

  未来待脑电大模型成熟后,可衔接外设完成脑机接口或元宇宙的互动,也可与其他多模态大模型配合实现大脑意念的具象显示和实时互动。此外,脑电大模型还可通过分析备试对象大脑活动的异常状态,对非器质性脑疾病进行早期筛查、干预和疗效评估。

  岩思类脑研究院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3、生成式AI(AIGC)业务

  为进一步推进AIGC业务发展,公司在多年人工智能算法研究的基础上引入外部研发团队,于2023年6月成立了上海岩芯数智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芯数智”或 “RockAI”)。RockAI以认知智能技术为核心,专注于自然语言理解和人机交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RockAI从零开始完全自主研发设计了Yan架构,并于2024年1月发布了国内首个非Attention机制的通用大模型——“Yan 1.0模型”。

  Yan架构没有采用Transformer架构及Attention机制(注),将计算复杂度从Transformer架构标准Attention机制的O(n^2*d)(其中n表示序列长度、d表示特征维度,^2指平方)降低为O(n*d)(线性复杂度),从而提高了Yan架构模型的训练效率和收敛速度。

  图:Yan架构的大模型解码层结构

  (注:Attention机制是一种能让模型对关键信息重点关注并充分学习吸收的技术,也就是把注意力集中放在重要的点上,而忽略其他不重要的因素。ChatGPT等都利用了Transformer架构,其核心技术之一就是Attention机制。标准的Attention机制的计算复杂度为O(n^2*d)(其中n表示序列长度、d表示特征维度,^2指平方)。标准Attention机制的复杂度随序列长度呈2次方增长。通常来说Transformer架构具有训练周期较长、应用成本过高、高机器幻觉表达等缺陷,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的高算力和高成本让不少中小型企业望而却步。)

  在对比实验情况下Yan 1.0模型拥有相较于同等参数Transformer架构Llama 2模型更高的训练推理效率、吞吐量及记忆能力,更低的机器幻觉表达,同时支持CPU无损运行并100%支持私有化应用。原生结构的Yan架构模型,在零压缩、零裁剪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流畅运行于主流消费级CPU设备。

  RockAI现阶段商业化的重点主要在尝试为企业客户提供本地化应用和部署,满足客户对于数据隐私、安全及低成本部署上的需求,目前尚未形成规模收益。未来,RockAI将围绕“Yan架构”持续加强核心算法创新及迭代升级,着力构建Yan 2.0全模态实时人机交互系统,推动Yan架构系列模型从自然语言到多模态的延伸;健全商业化落地链路,深度渗透到ToB、ToC各个应用场景中,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和服务形态。

  (三)多元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积极开展多元投资业务,主要包括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领域。股权投资领域,公司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方向,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半导体、通信等国家及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的硬科技领域进行投资。结合公司长期愿景、短期发展目标以及行业动态,形成了一套综合考量技术领先性、市场潜力、战略契合度以及财务收益的投资策略。同时,保持灵活和敏捷,以便快速应对不新变化的技术格局和市场需求。此外,公司自有资金充裕,紧跟监管政策,及时摸排风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3年1月6日,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韩猛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淑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韩猛及张淑霞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3,924,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758%。截至2023年6月2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叶可及傅耀华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涉及的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二三四五”变更为“岩山科技”,截至2023年8月7日已完成变更。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5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3-03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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