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谭光明先生、董事苏天鹏先生、董事张秋萍女士、董事丁建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与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任委员)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张秋萍女士、独立董事曾辉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王玉亮先生(主任委员)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曾辉祥先生、独立董事林义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张星臣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曾辉祥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苏天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林义相先生(主任委员)和独立董事王玉亮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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