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到期赎回本金:2,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一、本次已到期产品的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广发证券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凭证“收益宝”16号,起息日为2024年3月13日,到期日为2024年12月12日,提前终止日为在首次发生敲出事件当日的后一交易日。上述产品因触发敲出事件,已提前在2024年4月16日终止,产品提前终止到期后,公司获得收益7.15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收益凭证本金及收益共计2,007.15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产品的余额为12,500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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