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刘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胡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 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胡谦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时间将于2024年4月17日届满三个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王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7-88717001
传 真:027-88717134
电子邮箱:12000169@ceic.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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