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4年2月29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新增股份于2024年3月1日上市,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集团”)、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公司289,204,302股股份、191,644,339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份的10.75%和7.12%,合计持股比例为17.87%,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有色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
2.2024年3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金贵银业”变更为“湖南白银”。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核实,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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