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招石油”)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招石油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对大招石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3月28日,公司向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对大招石油与前述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发生的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项下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50亿美元和0.8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预计新增的担保金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MAD080KD8N
成立时间:2023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港城大街街道建设大街183号501
法定代表人:王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发展持有100.00%股权
主营业务:成品油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具体信息如下: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4年3月28日一2025年12月31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大招石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对大招石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大招石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437万美元和1,600万人民币(以2024年3月27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人民币68,551.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5%。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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