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为股份;证券代码:002213)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6.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于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六家项目子公司的注册成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已竞得湖南省桂阳县大冲里矿区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并取得探矿权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项目备案证明》,已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批复》,已取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郴环评[2023]48号)》,已竞得位于桂阳县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内编号为GY2023D-04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正积极推进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矿区勘探、碳酸锂项目开工建设筹备等相关工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50万元–6,9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8.62% - 534.9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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