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深交所向威唐工业(300707.SZ)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威唐工业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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