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兰剑智能
股票代码:68855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3: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4: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3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剑智能”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剑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就该信息披露义务人而言对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达晨创恒
(二)达晨创泰
(三)达晨创瑞
(四)达晨创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达晨创通、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均由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四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达晨创通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719.SH)股份比例为6.92%;
2、达晨创通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400.SH)股份比例为5.26%;
3、达晨创通持有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99.HK)股份比例为5.60%。
4、达晨创通持有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凌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36.HK)股份比例为9.33%。
5、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合计持有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6419.BJ)股份比例为10.08%。
除上述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达晨创通、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合计持有兰剑智能为6,947,730股,持股比例为9.5607%。
2、兰剑智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第一期归属于2023年12月5日完成股份登记,股本从72,670,000股增加至73,005,700股,达晨创通、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晨创通、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合计持有兰剑智能为3,650,237股,持股比例为4.9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72,670,000股变更为73,005,700股,本表格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3,005,700股为基数计算。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注:在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72,670,000股变更为73,005,700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按照72,67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按照73,005,700股为基数计算。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兰剑智能3,297,493股无限售流通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兰剑智能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各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该单位而言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2024年 3月1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2024年 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达晨创通”)合计持有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股份数量从6,947,730股减少至3,650,237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通、达晨创瑞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达晨创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达晨创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达晨创瑞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达晨创通: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在本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72,670,000股变更为73,005,700股,本表格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3,005,700股为基数计算。
4、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在本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72,670,000股变更为73,005,700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按照72,67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按照73,005,700股为基数计算。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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