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颜爱民先生、刘浩先生、刘益灯先生、石松佳子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基于经营发展规划需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的优质产能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拟与金山区朱泾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服务协议书》,在上海市金山区朱泾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及综合实力。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服务协议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3日下午15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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