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范鹏飞先生、王腾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胡红康先生接替范鹏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红康先生和王腾飞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红康
胡红康先生,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3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二)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胡红康先生除2023年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其它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胡红康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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