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朱欣雨/文
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运营商财经网紧追315热点话题,针对药业领域盘点出一些典型违规案例。其中,葵花药业曾因生产、销售劣药被罚。具体是什么情况呢?运营商财经网接下来给大家回顾。
2023年11月30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内容显示,该公司委托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杏苏止咳糖浆(批号:20221204),有证据表明其生产环节产品合格,但销售发运环节的部分产品存在不符合储运条件导致不合格的情形。
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有义务对药品储存管理和监督,必要时要对委托运输物流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储运符合要求,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因此,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4日对其处以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万余元,并没收从内蒙古和辽宁召回的劣药杏苏止咳糖浆5333盒。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批次药品早在2023年6月20日便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抽检不合格。
在当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26号)中,上述批次杏苏止咳糖浆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检查](pH值)”不合格。
天眼查显示,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就是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的控股股东是葵花药业,持有其60.2405%股权。
葵花药业的董事长是关玉秀,她是否知晓上述事项呢?因储运导致产品不合格最终被罚,她觉得“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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