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3月15日晚,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00 号)。
针对公司产品广告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有关报道,上交所要求青海春天核实有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称情况,相关事实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上交所称,市场各方及投资者对相关报道关注度较高,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市场舆情,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及投资者关切,做好沟通工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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