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张嘉煜 记者 孙云)男子宋某入室盗窃金镯和若干现金后,从头到脚换了一套装束,甚至连电动自行车也一起换了,企图瞒天过海,怎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其次日就被松江警方抓获。近日,宋某及收购其赃物的金某分别因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20日18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车墩派出所接市民陈女士报警,称家中一个黄金手镯及100元现金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了解到,陈女士被盗的黄金手镯于2020年3月以17820元的价格买入。当天早上8时许她离家上班,下班回家发现房门锁被撬。
通过现场勘查及调阅周边公共视频,民警发现,当天上午11时许,一名骑着黑色电动自行车、戴头套穿棕色外套的男子撬开陈女士的家门后进入,5分钟后离开,电动自行车的车牌还被故意遮挡,民警判断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循线追踪,民警发现该男子于当天上午10时许在松汇东路某轻纺市场购买头套,之后戴头套骑着电动自行车一路来到车墩镇汇桥村实施盗窃。得手后,他到庙前街一家服饰店买了新的黑色上衣、黑色裤子和灰色鞋子,当场换上新的“行头”离开。之后,他又来到松汇西路某电动自行车店,将黑色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为红色的电动自行车。经研判,民警于2月21日上午11时20分许在松江区石湖荡镇某村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说,被盗的黄金手镯已被其变卖,之所以换衣服和电动自行车就是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没想到第二天还是被抓了。根据线索,警方顺藤摸瓜,将在未问清来源、未登记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收购宋某盗窃所得黄金手镯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金某分别因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松江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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