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武汉市武昌区贯彻《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集中宣讲暨学习交流会召开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翀 通讯员 夏晓琳 梁芹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畅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渠道,加入工会更加便利;增加了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与平台、用工企业进行协商更加有法可依。”3月13日上午,在武汉东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组织学习贯彻《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集中宣讲暨学习交流会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海物美同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汉街站站长郭锋作交流发言。
交流会上,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局等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同志,分别从“丰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功能、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式,便捷、高效、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将开展《实施办法》法治宣传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借助劳动仲裁的强大约束力,让《实施办法》得到有力执行”等方面,就推进下一步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徐家棚街道、中南路街道,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郭锋分别代表街道工会,律师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和劳模工匠作交流发言。大会为部分直属工会赠送《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单行本。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武昌区总工会立即行动,通过“大屏+小屏”“户外+户内”“线上+线下”的方式,在中商广场、亚贸广场、长城汇等商圈户外大屏和街道政务中心、工会驿站等室内小屏播放新修订《实施办法》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春风行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以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营造了学习宣传新修订《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武昌区各级工会组织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点,将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让《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真正成为工会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和职工权益维护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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